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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崇拜的人作文集锦15篇

   来源:古今学识馆    阅读: 5.8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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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本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崇拜的人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崇拜的人作文集锦15篇

我崇拜的人作文1

如果你问我最崇拜的人是谁,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比尔?盖茨。”“为什么?”“因为他拥有很多个‘世界之最’。例如:他是第一个从一无所有白手起家,在短短20年内创造财产达139亿美元的奇才他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世界第一富翁他是第一个靠观念、智能和思维致富的人他是第一个靠电脑软件积累亿万财富的先行者……”

小时候的比尔?盖茨很有不落人后的精神,这些都表现在盖茨的日常行动中,就是学校的任何功课和老师布置的作业,他偶会全心全意花上所有时间去出色完成。

一次,老师给他所在的四年级学生布置了一篇关于人体特殊作用的作文。要求四五页的篇幅。结果比尔?盖茨利用他爸爸书房里的百科全书和其他医学、生理、心理方面的书籍一口气写了30多页。还有一次,老师布置同学写一篇不超过20页的故事,小比尔?盖茨浮想联翩,竟写出了长达100页的神气而又曲折的故事,使老师和同学都十分惊讶!

比尔?盖茨在体育方面也表现出不落人后的精神。有一次暑假童子军的80公里徒步行军,时间是一个星期,他崭新的高筒鞋,显然新鞋不大合脚,没天13公里的徒步行军,又是爬山,又是穿越森林,使他吃尽了苦头第一天晚上,他的后脚跟磨破了皮,脚趾上起了许多水泡。他咬紧牙关,坚持走下去。第二天晚上,他的脚红肿的很厉害,裂开的'皮肤还流了血。同学们都劝他停止前进,他却摇摇头,只是向随队医生要点药棉和纱布包扎一下,又要了些止痛药服用,继续上路。就这样他一直坚持到一个途中的检查站,当领队发现他的脚发炎十分严重,下令医治,才终止了这次行军。当盖茨的母亲从家里赶来,看到他的双脚溃烂的样子时,难过地哭了,直埋怨儿子为什么不早点停止行军。盖茨却淡淡地说:“可惜我这次没有到达目的地。”

这些只是比尔?盖茨小时侯的一些事,但却充分表现了比尔?盖茨不落人后的崇高精神,使我更加佩服、崇拜他。

我崇拜的人作文2

他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变成了路。他曾说: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是谁?没错,他就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最崇拜的人。

首先,他著作颇丰,小说、散文、杂文、散文诗样样精通。他火眼金睛,看透聪明人、傻子和奴才们的本质。他大声《呐喊》唤醒国人;他以文章作投枪,向《无物之阵》冲杀;他撕下“正人君子”们的画皮;他深情怀念着闰土、水生和藤野先生……他的格言名句至今被大家反复引用,许多人物形象在他的笔下永生。我崇拜鲁迅先生,他的作品是烈火炼出的真金,永远带给人们真知灼见、勇敢和真诚。

有人说他是天才,他却说:“哪有天才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了。”他工作起来不知疲惫,常常在夜里不睡觉,一直写到天亮。他博览群书,坐在椅子上翻翻书就是休息。我很崇拜鲁迅先生,他工作的勤奋和执着时刻激励着我们前进。

鲁迅先生名声远扬,却从来不高高在上看不起下层人。他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得多。遇上一位车夫的脚被玻璃扎坏了,鲁迅先生并没有像那些达官贵人一样视而不见,而是蹲下身子用硼酸水为他洗净伤口,还拿出一些钱叫他在家里休养几天。自己成夜地咳嗽,还常常嘱咐家里的女佣阿三要多多休息,不让她干重活。我很崇拜鲁迅先生,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俯首甘为孺子牛”真谛。

毛泽东高度评价鲁迅先生为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我们应深入阅读他的作品,继承和发扬他的精神和文风,学习他的勤奋、执着、敏锐、热心和担当。我很崇拜鲁迅先生,他永远是我努力追求的方向。

我崇拜的人作文3

艾季是农村来的姑娘,父母不识字。爸爸,他一生中经历了一场巨大的悲剧。爸爸从小到大都没有受过妈妈的苦。妈妈。在爱情的印象中,妈妈的生活是比较坎坷的。小时候和家人一起上班,受了很多伤。

文盲也可以快乐。在茫茫人海中,受惊的父亲和母亲走到了一起,从相识到相爱。后来,有了两个可爱的女儿,她和她的`妹妹,他们高兴得小了十岁。据说农村有重男轻女的风气,但爱惊吓的父母却不这么认为。当受惊的母亲生下受惊的母亲时,村民们告诉受惊的父母放弃受惊的母亲,再生一个男孩。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骄傲,父母舍不得抛弃小爱吉,于是自觉执行了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爱吉的妈妈做了结扎手术。虽然家里穷,但家庭和睦幸福。爸爸妈妈从来没有吵过架。小艾姬和姐姐都很听话。

活在欢笑中。受惊的爸爸:性格温和,脾气好,但是很严厉很善良,没有坏习惯。妈妈:善良、可亲……没有语言可以形容(或者说我太穷了)。艾季和妹妹在这样好的父母照顾下,生活的很幸福,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爸爸妈妈在有点不开心的时候会帮忙调解,互相爱护,互相尊重,互相理解。

做自己的事。艾姬和姐姐的学习成绩一直排在班级前十。即便如此,艾季的父母也不会很夸奖她,只告诉他们再接再厉。艾季和妹妹从很小的时候就自己洗衣服,还帮在外打工的父母做饭,等他们回家吃饭洗碗。爱那些害怕的父母。爱从小就害怕学会自己做事的父母。

我崇拜我的父母,他们喜欢恐惧。我真的希望我的父母和我的爱惊吓的父母一样。我更羡慕艾季。她有这么通情达理的父母。真的很想知道一对不识字的夫妻会不会过得这么幸福。

我崇拜的人作文4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所崇拜的人,或许是个人的看法与角度不同,所看待的人也不同。而我,最崇拜的人是美国著名作家——海伦·凯勒。

我本开始并不了解她,直到后来看到一篇文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选自的“再塑生命”,才懂得,了解她那悲惨的人生。

海伦·凯勒在一岁半时,因为突患急性脑充血病,连日里的高烧,导致他成为了一双耳失聪,又失去视觉的残疾人。此后,他的脾气一直很暴躁。因为她渴望光明,却又只能在孤独与寂寞中度过,在1887年3月3日终于改变了她的一生。那日,家中请来了一位家庭教师----安妮。莎莉文。在莎莉文教师的关心呵护下,与海伦顽强的毅力,他终于成为了一名著名的女作家。只不过,一个从1岁半时,就双目失明,失去听觉,到底是靠一种什么样的精神坚持下来?不仅让我陷入沉思。她拼着自己不懈的努力,自强不息的精神。虽然,她身残,但是,她志坚。她凭着不屈不饶的精神,学习了数学,自然,法语等,还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女子大学。她学会了说话,与他人交流,她讲座自己无私的,甘愿奉献了给他人,奉献给教育事业。

不过,他也岑有期望,他希望自己能像正常人一样,去看这个世界,去感受自然,感受阳光,而我们作为一个正常人,又有健康的身体,是否应该跟去努力学习,去报答,奉献我们的祖国?去仔细观察,看待这个美丽,多彩的`世界。

虽然,海伦用不能再去欣赏这个美丽多彩的世界,但她以惊人的毅力去创造了自己的人生,绽放了她人生最美的极致!

我崇拜的人作文5

我们总能听到这样的话“哎!这都是命中注定的。”每个人的命运真的是注定好了吗?海伦凯勒可不这么认为,在遭受巨大的不幸与挫折之后,她凭着坚强的毅志与命运抗争,战胜了困难和失败,成了命运的主宰者。

海伦凯勒1880年出生于美国一个小镇,她从小聪明过人,然而不幸的是,当她一岁多的时候,一场暴病夺去了她的视、听、说的全部能力,无情的.现实把这个小女孩投进了黑暗与寂静、混沌与无知的世界之中。小海伦7岁时,父母为她请来了一位名叫安妮莎莉文的启蒙教师,从此,这位教师使海伦的一生发生了极大的转变。

一天,教师把海伦带到水房,用水管中清凉的水滴在她的一只手上,同时在另一只手上拼写“水”字,这使海伦认识到宇宙事物都各有名称。老师把海伦带到郊外,或在家里,见什么东西就摸什么,就在她手上拼什么词,小海伦很快就记住了。

海伦要学会说话,盲聋哑学校校长富勒小姐亲自教她,富勒小姐发音时,要海伦把手放在她的脸上,用感觉来刺激舌头和嘴的牵动情况,然后模仿着发音,慢慢地,海伦开始用嘴说话了。经过艰苦的训练,海伦以超人的毅力开始学习英、德、法、拉丁、希腊五种文本,并且掌握了这些文本。

后来,海伦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以优异成绩考取了美国第一学府——哈佛大学。21岁,海伦写了一本自传体的书――《我生活的故事》,轰动了美国文坛。在此后60年中,她一共撰写【写作】了14部著作,成为世界著名的作家。而且,她还把毕生的精力和学识倾注【集中到一个目标上】到为盲人和聋哑人谋利益的公共事业中。

我崇拜海伦,因为我知道“人不是靠命运安排活着的,而是安排命运的”!

我崇拜的人作文6

“你可以一时欺骗所有人,也可以永远欺骗某些人,但不可能永远欺骗所有人。”这句话是一个伟大的总统说的,不瞒大家说我最崇拜的人是——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

林肯是一个聪明的人,比如,有一次,林肯7岁那年,有一天他出去玩,突然听到一阵骚乱的声音,循声望去,他看到一群人围着一个骑马的人,仔细一听才知道:这人是一个小偷.那马是他偷来的,正当他骑上马准备逃走的时候被人发现了,可他却狡辩道,凭什么说是我偷的马,这是我的.马!林肯马上走上前去说:“既然你说这匹马是你的,那好,你说一说:这匹马的哪只眼睛有毛病?”他边说边用双手捂住了马的两只眼睛。小偷一听急了,忙说:“左眼!”林肯松开捂住马的左眼的手,并用那只手在马的眼前不停挥动。马叫了一声,小偷更急了,马上改口说:“不对,我说错了,应该是右眼!”林肯马上松开另一只手并作了与先前相同的动作,哈哈,没想到马的两只眼都没毛病啊。小偷终于老实拱出偷马的经过!

为了改变命运,他不停的读书,不断的读书,在林肯的身上也发生过许多的关于书的事情。比如,有一次,一天,林肯高兴的从邻居叔叔哪儿借来一本新书。一回到家,林肯就急急地打开书看了起来,一直看到深夜,书看完了,他也累得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半夜里下起了雨,小雨珠从房顶上“嘀答嘀答”地渗了下来,正好落在了那本新书上。林肯迷迷糊糊的,听到雨珠落下的声音,他一下子惊醒了,拿起书,可是已经晚了,书已经湿了一大片。邻居叔叔很生气,认为林肯答应他好好保管,却还是把书弄脏了。林肯为了赔偿叔叔,连着一个星期帮叔叔家干活,叔叔很感动,认为他太懂事了,不仅原谅了他,还送了他不少的书。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是——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

我崇拜的人作文7

古今中外,崇拜过的人似乎不少。多到有些人的名姓都已经不清了,可是形象一直高高在上——一抬眼,漫天星河。

最早的崇拜,好像是从明星开始,小时候对着电视机模仿对白,片尾曲的歌词虽不解其意却也会哼了。世上怎么会有这么耀眼的人啊,我呆呆地看,呆呆地想。

后来心智成熟些,便易为才华与作为倾倒了。比如醉在郭敬明盛大的绮梦中,将好看而晦涩的词句勾了又勾;吟着纳兰的“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惊艳于这样温柔而疼痛的词句;钦佩王安石推行变法的'坚定,觉得走在时代之前的人,总是伟大。

直到,一场场的盲目崇拜生生在现实中夭折,就像孩子不得不丢掉心爱的玩具。直到我看见所谓“偶像”在幕后的平庸甚至不堪,直到我发现好听的句子终究为情缠,直到在某本史书中瞥到王安石不过是个“拗丞相”。

大梦方醒。

所以这些年虽看到的更多,却再难以崇拜某某了。看到的伟大越多,肮脏越多。正如你欲冲破华丽外表一探究竟,却得到了鲜血淋漓的苍白骨架。——你终于认清事实。

我想我找不到一个可以盲目崇拜的人是在于,世上本就没有一个人能无瑕到全部被他人接纳。我们总是习惯于先被的最好的吸引,然后倾倒。我们如今喜爱李白杜甫,喜爱雪莱,喜爱林徽因张爱玲,是因为我们欣赏他们的文本,或某种品格,但历史的洪流将我们与他们永远阻隔在两岸,因而永远没办法知晓某些令人不愿相信的事实。

很了解很了解一个人之后,便很难去爱,也很难去恨了。

盲目崇拜的信众们总是幻想那人高高在上,期待其举手投足不似凡人,殊不知每个人都是踏在这土地上跌倒,再爬起的。

“崇拜“于我,像是一种盲目,一种麻醉。

因而我更愿意说”欣赏“——每一个人都真正值得被欣赏,芸芸众生都有那”不似凡人“的惊艳瞬间,只是有人的被无限放大;有人的,终日在寂寞空庭之中,无人知晓。

我崇拜的人作文8

厌倦了流行歌曲的喧闹,看淡了经典大片的华丽;我不知不觉喜欢上了篮球,也不知不觉喜欢上了他。他,一种飞翔的名字――史蒂夫.纳什。一个年轻的加拿大小伙子,被人崇拜,被人敬仰。他以自己的实力,以自己娴熟的球技进入NBA。征服了他的球迷(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崇拜他,并不是因为他的名气,而是因为他基本功,更重要的是。我更因为他的精神而崇拜他。纳什在1996年参加NBA选秀,并不被看好的他被菲尼斯太阳队选中。在太阳队呆了2个赛季以后年被交易到小牛队训练。从此,风之精灵――纳什开始了他的历练之路。作为一名组织后卫,纳什球风快速犀利,传球出神入化,投关键球的`本领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得分后卫,重新回到太阳队的纳什成为了太阳队的核心球员,成功卫冕助攻王和常规赛MVP(最有价值球员)。

纳什职业生涯单场最高得分记录为48分,单场最多助攻为21次,这都足以证明纳什的成功。

成功之路必然有着许多艰难。没错,纳什从一名无名小辈发展成一个篮坛巨星,就是靠他的坚强和永不言弃。

我还深刻的记着赛季的NBA季后赛,太阳队迎战马刺队。这是一场“血淋淋”的比赛,双方为了总冠军的梦想努力拼搏。布鲁尔.鲍文用肮脏的手段把纳什的鼻梁打破,鼻梁淌着鲜血。但他不服输,带领太阳队顽强奋战,虽然最终还是输了。不过,纳什和太阳队输得只是比赛,对赢得了众多球迷的心――因为他的坚强。

纳什――一个加拿大的年轻小伙子,我永远支持你!

我崇拜的人作文9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每当人们唱起这首歌,就会想起那个乐于助人的年轻小伙子——雷锋。自然,雷锋便成了我心中的偶像。

雷锋小时候是一个清苦无助的孤儿,他受尽了地主的压迫,后来在党的帮助下,他当了一名解放军战士。当上解放军后,他处处为人民做好事。他曾在那个雨夜给身无御寒衣的妇女披上了一件雨衣,他曾给屋漏偏逢连夜雨的穷人补过火车票。还曾……雷锋做的好事太多,所以人们用:“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来赞美雷锋。

生活中,雷锋处处可见。你看,那斑马线上帮助老人过马路的交警不是“雷锋”吗?那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的`“红领巾”不是一个个的“小雷锋”吗?

其实,学习雷锋并不一定是做一件伟大的事。有时候,帮老人捶捶背,倒杯水,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你就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小雷锋”了。正如雷锋所说的:“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份黑暗;如果你是一粒粮食,你是否哺育了一个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在你生活的岗位上;你既然活着就应该对这个社会做一点有用的事,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幸福。”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雷锋。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就因为他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所以才流芳百世,被后人传颂。有时候,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做多了,也会变得积羽沉舟。有一句话说得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学习雷锋,学习他这种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精神。

我崇拜的人作文10

生活中有许多我崇拜的人,但是,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外婆。

外婆有一头短短的深红色卷发,浓厚的眉毛下一双深邃有神的眼睛,鼻子挺拔,嘴唇红润,透露出坚强与自信。外婆年轻时很漂亮,但是现在因为爱操心,脸上早早地爬上了皱纹,虽然如此,也抵挡不了外婆浑身散发出来的活力。

听妈妈说,外婆在工作上十分能干。外婆的老家在湖南,高中毕业后,她和外公两个人来到了陌生的城市——贵阳。在这里读完师范后,外婆成为了一名乡村小学教师。她很努力,在办公桌前一坐就是一整天。她手中的笔同那时针一起记录着她的刻苦钻研,她教的班级成绩在学校里也总是名列前茅,现在还有她当年教的学生来家里看她呢。外婆后来当了校长,又进入了政府部门,她的职位一直在变,不变的是她对工作的认真态度。

生活中,外婆也是“一把能手”。外公外婆已经退休了,在家里也闲不住,便主动提出帮忙照顾小姨家的'妹妹。妹妹很爱捣乱,在家里翻箱倒柜,但外婆也能把家里收拾得整整齐齐。外婆的厨艺也很厉害,她做的东西全家都爱吃。比如粽子,她包粽子的速度很快,包出来的粽子漂亮又好吃,每次去外婆家,我总盼望着外婆包粽子。外婆先把几片粽叶绕成螺旋状,然后放入米、肉或红枣,再拿一片粽叶把米裹紧,一根白线缠在粽子头上,用嘴咬住白线的一头,一手拿着粽子,一手拿着白线的另一头,三下两下便捆紧了粽子,动作如流水一般。粽子熟了,咬上一口,软糯清香,再咬上一口,和着肉汁淡淡的咸味,简直人间美味,让人回味无穷,吃了一个还想再吃一个。

每次去外婆家,外婆总会做一大堆好吃的,有时候妈妈心疼外婆,说去外面吃,可外婆总是微笑着说:“我还做得动,没必要去外面吃。”

我的外婆能干、充满正能量,这正是我崇拜她的原因。

我崇拜的人作文11

我崇拜的人有许多许多,但,我最崇拜的人,是她——罗慧。

她可是班上出了名的大明星呢!同学们看过电视剧《十三妹》后,也送了她一个雅号——“十四妹。

那天,由于把数学书落在了学校,回到家许多数学题都一问三不知,书上却刚好有例题,唉——都是粗心惹的祸啊!第二天,当数学组长罗慧,来收作业时,我的心开始紧张起来,可我这人太爱面子,便装作毫不慌张的样子,说:“我没做完,不知道做。“你怎么可以这样,你来学校为的`是什么?难道是来玩的吗?我不管你是不是我的好朋友,只要是老师布置的作业,那就必须要完成。

罗慧的严肃批评,让我无地自容,脸顿时就像火烧了一样,红的跟苹果似的,她打量了我一番,好像看出了点什么,便叫我快点补作业,就走开了。过了一会儿,我突然想起:老师今天不是请假了吗?晚上补也不迟嘛!可罗慧那边怎么办呢?“叮铃铃。

下课了,当我去厕所时,偶然发现:罗慧正看着别人跳皮筋,可她为什么不也去跳呢?可能是她不会跳吧!咦——有了!一条妙计顿时涌上心头。我大步走过去,对罗慧说:“罗慧,你是不是也想跳皮筋呢,这样吧!我明天带皮筋来,咱两一块跳!她脸上显然露出几丝微笑。我便趁此好时机,对她说:“‘组长大人’,我的作业能不能缓一缓,晚上做呢?霎时间,她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一点痕迹都没有。我心想:糟了,计划失败了,怎么办呢?她会不会,一阵严厉的批评声打断了我的思路,“你怎么可以这样,我宁可永远都不跳皮筋,也不捂弊你!罗慧的一番批评,让我意识到我的确做错。

放学后,教室里,非常寂静,静得连针掉落地上的声音都听得见,教室里只剩两人——我和罗慧,我在补作业,旁边坐着罗慧。

从此以后,我从来都没有不写作业的状况,让我改掉丢三落四的毛病,正是她——罗慧。

我崇拜的人作文12

我的爷爷非常帅气。他浓眉大眼高鼻梁,柔软的头发,白皙的皮肤,身高不高却挺拔,快七十岁却依然精神抖擞。只要外出他就会穿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头发梳得服服帖帖,脸洗得清清爽爽,走起路来昂首挺胸给人感觉很干练的样子!

爷爷退休前是一名厨师,他会做很多菜,熘肝尖、青椒肉丝、东北饺子……最拿手的菜当属红烧肉。他做的'红烧肉色泽艳丽,味道鲜美。最让我惊奇的是爷爷做饭时会一边做一边把他的“战场”收拾的非常整洁,让我敬佩不已!

爷爷一直以来做事认真。他每天的任务就是接送我上学并给我们做饭。那是一个周一,下着雨,我起的很晚,匆匆地吃饭,匆匆地穿衣背书包,爷爷已经骑车到了我家楼下,“滴滴”两声喇叭响,那是叫我下楼的铃声!由于时间紧迫,我忘了带雨衣。刚出大门,雨下得大了,他一边关切地问:“你的雨衣呢?”一边用手收拢我没穿整齐的衣服。“哎呀,忘了!”我说,“我再回去拿?”爷爷看看天说:“别拿了,时间来不及了!”说着脱下他的雨衣裹住我说:“你穿我的,雨不大,没关系!”很快,我们到了学校,我看到细密的水珠沾满他一身,脸上不断有水流淌下来!他挥挥手让我赶紧进去……晚上是妈妈来接我,到了爷爷家,我就看到他面色灰暗没有精神,估计是淋雨生病了,就是这样他依然做了好几个菜,而且还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顿时我热泪盈眶!

这就是我的爷爷,他做事干净利索,对待别人认真负责。虽然他只是一个平凡的老人,他对人对事认真的态度值得我学习。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我崇拜的人作文13

我欣赏的人不少,我的姐姐就是其中一个。姐姐比我大四岁。高高的个儿有一米七三,尤其是那对会说话的光。大眼睛更让我羡慕。姐姐读高二时在我家住过一年,那是最让我留念的一段时光。

姐姐来我家后,不但和我做伴还处处关心我。她来不久就是国庆节,提前好几天我就开始琢磨着想和姐姐一起外出旅游,精心整理了行程计划拿给姐姐,没想到让姐姐一下就给否了。姐姐说要利用这个假期解决我学习上的问题,还说英语“开口难”这个拦路虎通过强化训练一定能除掉。姐姐说她早想好了要和我一起去参加“疯狂英语”训练班。姐姐是班上的英语课代表英语说的可溜儿了,她的建议我不能不试。心动不如行动,我们马上报名参加了。在姐姐的带领下,我每天准时到学习班“疯狂”近11个小时的英语,回家抓紧一切时间赶假期作业。整个黄金周,姐姐用她忘我的`学习激情影响和带动了我。

姐姐的话真管用,节后第一堂英语课我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巴不得老师赶快检查我读课文。当我流畅地读完课文又一个意外,老师对全班说“以后读课文都要像她的声音一样”。那天的情形直到今天我还记忆犹新。当众说英语从此就成了极平常的事,学习英语的最大障碍就这样在姐姐的帮助下克服了,我对姐姐充满了感激之情。在以后的日子里,姐姐继续不断的鼓励我向英语挑战!她说练习就是找问题、解决问题,不要怕出错,不要让问题像“定时炸弹”一样埋藏在身边。通过姐姐的开导和训练方式,我不再逃避问题,从怕做阅读、完型等到一口气要练十几道。通过近似“疯狂”的训练,那学期期末我英语考了91分。姐姐说“功夫不负有心人”,只要有恒心你的英语一定能学的呱呱叫!

现在我和姐姐学习都紧张很难见面,但姐姐的那股学习激情、敢于向困难挑战的那股拼劲儿给我留下了难忘的记忆值得我永远学习。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我的第一个反映“姐姐,不就是我最佩服最欣赏的人吗?”

我崇拜的人作文14

我崇拜的人,不是什么名人……但也不是扫地阿姨、快递大叔、通马桶专业户这种级别的人,我崇拜的人其实也算相当有名,他就是海绵宝宝。

这个黄色的方块海绵,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孩子。但是他很欢乐,每天都会喊一句“我……准备好啦!”这句话的意思就和“干巴爹”一样,没什么用,就是给自己加加油打打气,然而海绵宝宝每天喊一句,工作起来就充满了乐趣和干劲,十分努力。

海绵宝宝梦想能考到驾照,但事实证明,他目前考了1258056次,没有一次成功,但是怎么说海绵宝宝也是主角,那再弱也是有隐藏技能的,海绵宝宝的隐藏技能就是“他能开任何东西”这个技能包括岩石、火箭、潜艇,但唯一不会的就是开车。

海绵宝宝的朋友派大星,是被誉为整部剧240集里综合评价比较低的,因为他智商不高,理解能力差,语言表达能力不强,又懒又健忘,而且有点没脑子的`感觉,虽然他有这么多缺点,但他却是整部剧里,说过的哲理最多的。

海绵宝宝1258056考了次都没考过的驾照,但是派大星却很轻松的搞定了,不过派大星不开车,因为他下一秒就把一切就忘了。

海绵宝宝和派大星都很开朗(傻的另一种说法),即使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也许一句话就带过了。有时他们会纠结于正常人看上去很正常的事,但随后被别人开解了,也就释怀了,就在笑声中,解除了自己的疑虑。

一个黄色的海绵、一个粉色的海星、一只会空手道的松鼠、一只梦想有头发的章鱼、一个大海里不知名的小镇,带给了我们欢乐,也构成了我们的童年。

我崇拜的人作文15

他慈眉善目,脸上总是挂着微笑。他就是小提琴家――郑锦龙。

暑假,我参加了在安徽黄山举办的国际小提琴夏令营,郑锦龙老师也被主办方邀请了,而我荣幸地排上了郑老师的专家课,我非常高兴,恨不得马上就让郑老师来指导我练琴。

夏令营的第3天,我终于等到了郑老师上专家课。我一走进郑老师的房间,就听到里面传出一阵优美、动听的琴声。原来是郑老师在练琴!他是小提琴大师了,还用这么刻苦地练琴吗?郑老师一见我来了,便热情地向我打招呼:“欢迎你呀,小伙子!”亲切的郑老师,让我不再感到拘束。然后,他开始手把手地教我每一个动作,让我反复地练,发现我哪里不对,就耐心地给我讲解,直到我明白为止,有好几个困扰我多年的问题在他的指导下迎刃而解。

拉完琴后,还有一些时间,郑老师和我聊起他的.经历:20xx年,他在荷兰遭遇了一次车祸,导致他手腕粉碎性骨折。当时几乎生活不能自理,更别提拉琴了。昨天还是荷兰皇家乐队的首席,今天就失去了一切……讲到这儿,郑老师告诉我:“是对音乐的热爱让我度过了那段无比艰难的岁月,我曾无数次想过放弃,但我一直坚信,我能重回舞台!”

带着疑惑,我问他:“那段时间你是怎么练琴的呢?”他告诉我,在那3年中,他坚持练琴,一个音一个音地拉,要用四指时用三指代替……就这样,郑老师以他顽强的意志,经过3年的恢复训练后,重回舞台,并被再次任命为荷兰皇家乐队首席!这件事,让我对郑锦龙大师更加崇拜。

这时,郑老师拿起琴和弓,拉起了《查尔达什舞曲》。我从他刚劲有力、轻快活泼的琴声中,听到了他在困难面前不服输的精神,听到了他视音乐为生命的崇高理想,也激励我在学习音乐的道路上不要轻易退缩,勇往直前。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郑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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