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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令智審菸袋案的故事

   來源:古今學識館    閱讀: 2.0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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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故事是中國人民在生產生活實踐中創造出來的一種特殊文化形式,它凝聚着中國勞動人民的智慧。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了《縣令智審菸袋案》的故事,希望大家喜歡。

縣令智審菸袋案的故事

《縣令智審菸袋案》

這天上午,蜀中昌邑縣令張正明剛剛升堂,就聽衙門前大鼓被擂得山響,他立即吩咐衙役將擊鼓之人帶上堂來。

不一會兒,衙役將兩個拉拉扯扯的農夫帶上堂來。張縣令驚堂木一拍,問道:“何事擊鼓?”只見一個花白鬍子的農夫立即回答道:“大人,小民的菸袋被他強佔去了,請大人明斷。”不待他說完,另一個戴氈帽的老頭就搶過話去:“大人,這菸袋明明是我買的,他卻要強搶我的心愛之物。”原來,這兩個農夫一個名叫侯天德,一個名叫王開山。他們爲爭奪一個菸袋吵得不可開交,在張縣令把驚堂木連拍數下後,這兩人方纔平靜下來,各自述說理由。戴氈帽的侯天德說,這菸袋是我趕場那天花五兩銀子從一個老人手中買來的。花白鬍子的王開山說,這菸袋是我父親留下來的,我已經用了二十幾年了。兩人誰也不肯讓誰。

張縣令一言不發,聽他倆在堂上又爭吵了一陣,這才叫衙役把菸袋呈上,仔細觀看。這菸袋有一尺多長,煙桿是紅桐木做的,上端刻有“癸末仲夏”四個字,菸斗和菸嘴是銅做的,擦得油光鋥亮,裝煙的荷包是半截牛角。據說牛角裝煙不敗味不返潮,吸起來味道鮮美。張縣令看罷菸袋後問兩人:“這菸袋能值多少錢?”

侯天德說:“這菸袋值五兩銀子,它外觀雖然不怎麼樣,卻是我心愛之物。”王開山說:“大人,這菸袋本身值不了幾個錢,但它是我父親留下的紀念,就是二十兩銀子我也不賣。昨天侯天德來我家串門,我敬他煙後就去吆豬,轉來就不見了菸袋。我今天去問他要,他卻說是他用銀子買的,實在是太刁蠻了。”

張縣令點了點頭,道:“兩人言之皆有理。“說罷又拿起菸袋左看右看了一會兒,說:“這菸袋確實不錯,做工考究。可是,你二人說的都無證據,判給誰都不好。這樣,本官喜愛吸菸,早想買一個好的菸袋用,無奈公務纏身,無暇上街去尋找。我出五十兩銀子把它買了。”

侯、王二人剛要開口,被張縣令制止了:“你們都非常喜愛這菸袋,今天本縣令破例讓你們在堂上各自抽三袋煙向菸袋告別,抽完後各領二十五兩銀子回去。”

侯、王二人就在大堂上抽起煙來,縣令也掏出自己的菸袋默默抽菸。不一會各抽完了三袋煙,張縣令丟下煙桿,把驚堂木一拍,厲聲喝道:“膽大侯天德,你竟敢強拿別人菸袋!來人,給我重責三十杖,攆出堂去。”

侯天德不服,連呼冤枉。張縣令道:“這煙桿上刻有‘癸末仲夏’四字,距今已有二十七年,而菸斗並無大磨損。你每抽完煙吹不出菸灰,就在地上重敲。照此下去,這菸斗早已被你敲爛了。王開山吹不出菸灰就取下發簪把菸灰挑去,可見他對菸斗之愛惜。由此看來,菸袋之主必是王開山無疑!你還不從實招來!”

侯天德被問住了,只得招了見財起黑心的事實。張縣令將菸袋判還給了王開山。

縣令簡介:

官名。戰國時三晉(魏、趙、韓)和秦已稱縣的行政長官爲令。秦商鞅變法,並諸小鄉爲縣,置令及職責。縣令本直隸於國君,戰國末年,郡縣兩級制形成,縣屬於郡,縣令成爲郡守的下屬。秦、漢法令規定,人口萬戶以上的縣,縣官稱縣令,秩六百石至千石;萬戶以下的稱長,秩三百石至五百石。漢以後放寬尺寬,《晉令》雲:“縣千戶已上,州郡治五百已上,皆爲令;不滿此爲長。”(見《北堂書鈔》七十八)所轄戶數不及漢制十分之一。南朝縣,戶數一般很少,而《宋書·州郡志》所載,大多爲令。後遂一律稱令。《隋書·百官志》只說陳五千戶以上縣令與五千戶以下縣令,不提縣長。北齊縣分九等,縣官一律稱令。

影視作品中的清朝縣令形象隋、唐因之,只以縣的等第,分定縣官品秩,唐縣令,京縣、畿縣正五品上有與正六品上,餘自從六品上至從七品下,宋縣令只存虛名,以京朝官任其職,稱知某縣事,因而有知縣的名稱。元爲縣尹。明、清以知縣爲正式官名。辛亥革命後,北洋軍閥統治時期稱縣知事;國民黨統治時期稱縣長, 中共執政後,縣長低於市長(地級市)而高於鄉長。縣長是一個縣的第二把手(僅次於中共縣委書記),一般也是該縣的中共縣委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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