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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的优美短篇散文

   来源:古今学识馆    阅读: 4.18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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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是一个用生命去写作的作家,她的散文世界就是她散文化的生命世界,读解三毛散文世界即是读解三毛。下面是有三毛的优美短篇散文,欢迎参阅。

三毛的优美短篇散文

三毛的优美短篇散文篇1:沙漠中的饭店

我的先生很可惜是一个外国人。这样来称呼自己的先生不免有排外的味道,但是因为语文和风俗在各国之间确有大不相同之处,我们的婚姻生活也实在有许多无法共通的地方。

当初决定下嫁给荷西时,我明白的告诉他,我们不但国籍不同,个性也不相同,将来婚后可能会吵架甚至于打架。他回答我:“我知道你性情不好,心地却是很好的,吵架打架都可能发生,不过我们还是要结婚。”于是我们认识七年之后终于结婚了。

我不是妇女解放运动的支持者,但是我极不愿在婚后失去独立的人格和内心的自由自在化,所以我一再强调,婚后我还是“我行我素”,要不然不结婚。荷西当时对我说:“我就是要你‘你行你素’,失去了你的个性和作风,我何必娶你呢!”好,大丈夫的论调,我十分安慰。做荷西的太太,语文将就他。可怜的外国人,“人”和“入”这两个字教了他那么多遍,他还是分不清,我只有讲他的话,这件事总算放他一马了。(但是将来孩子来了,打死也要学中文,这点他相当赞成。)

闲话不说,做家庭主妇,第一便是下厨房。我一向对做家事十分痛恨,但对煮菜却是十分有兴趣,几只洋葱,几片肉,一炒变出一个菜来,我很欣赏这种艺术。

母亲在台湾,知道我婚姻后因为荷西工作的关系,要到大荒漠地区的非洲去,十二分的心痛,但是因为钱是荷西赚,我只有跟了饭票走,毫无选择的余地。婚后开厨不久,我们吃的全部是西菜。后来家中航空包裹飞来接济,我收到大批粉丝、紫菜、冬菇、生力面、猪肉干等珍贵食品,我乐得爱不释手,加上欧洲女友寄来罐头酱油,我的家庭“中国饭店”马上开张,可惜食客只有一个不付钱的。(后来上门来要吃的朋友可是排长龙啊!)

其实母亲寄来的东西,要开“中国饭店”实在是不够,好在荷西没有去过台湾,他看看我这个“大厨”神气活现,对我也生起信心来了。

第一道菜是“粉丝煮鸡汤”。荷西下班回来总是大叫:“快开饭啊,要饿死啦!”白白被他爱了那么多年,回来只知道叫开饭,对太太却是正眼也不瞧一下,我这“黄脸婆”倒是做得放心。话说第一道菜是粉丝煮鸡汤,他喝了一口问我:“咦,什么东西?中国细面吗?”“你岳母万里迢迢替你寄细面来?不是的。”“是什么嘛?再给我一点,很好吃。”我用筷子挑起一根粉丝:“这个啊,叫做‘雨’。”“雨?”他一呆。我说过,我是婚姻自由自在化,说话自然心血来潮随我高兴,“这个啊,是春天下的第一场沙漠中的饭店

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札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米酒喝,不容易买到哦!”荷西还是呆呆的,研究性的看看我,又去看看盆内的“雨”,然后说:“你当我是白痴?”我不置可否。“你还要不要?”回答我:“吹牛大王,我还要。”以后他常吃“春雨”,到现在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有时想想荷西很笨,所以心里有点悲伤。

第二次吃粉丝是做“蚂蚁上树”,将粉丝在平底锅内一炸,再洒上绞碎的肉和汁。荷西下班回来一向是饿的,咬了一大口粉丝,“什么东西?好像是白色的毛线,又好像是塑胶的?”“都不是,是你钓鱼的那种尼龙线,中国人加工变成白白软软的了。”我回答他。他又吃了一口,莞尔一笑,口里说道:“怪名堂真多,如果我们真开饭店,这个菜可卖个好价钱,乖乖!”那天他吃了好多尼龙加工白线。第三次吃粉丝,是夹在东北人的“合子饼”内与菠菜和肉绞得很碎当饼馅。他说:“这个小饼里面你放了沙鱼的翅膀对不对?我听说这种东西很贵,难怪你只放了一点点。”我笑得躺在地上。“以后这只很贵的鱼翅膀,请妈妈不要买了,我要去信谢谢妈妈。”我大乐,回答他:“快去写,我来译信,哈哈!”

有一天他快下班了,我趁他忘了看猪肉干,赶快将藏好的猪肉干用剪刀剪成小小的方块,放在瓶子里,然后藏在毯子里面。恰好那天他鼻子不通,睡觉时要用毛毯,我一时里忘了我的宝贝,自在一旁看那第一千遍《水浒传》。他躺在床上,手里拿个瓶子,左看右看,我一抬头,哗,不得了,“所罗门王宝藏”被他发现了,赶快去抢,口里叫着:“这不是你吃的,是药,是中药。”我鼻子不通,正好吃中药。他早塞了一大把放在口中,我气极了,又不能叫他吐出来,只好不响了。“怪甜的,是什么?”我没好气的回答他:“喉片,给咳嗽的人顺喉头的。”“肉做的喉片?我是白痴?”第二天醒来,发觉他偷了大半瓶去送同事们吃,从那天起,只要是他同事,看见我都假装咳嗽,想再骗猪肉干吃,包括回教徒在内。(我没再给回教朋友吃,那是不道德的。)

反正夫妇生活总是在吃饭,其他时间便是去忙着赚吃饭的钱,实在没多大意思。有天我做了饭卷,就是日本人的“寿司”,用紫菜包饭,里面放些唯他肉松。荷西这一下拒吃了。“什么,你居然给我吃印蓝纸,复写纸?”我慢慢问他,“你真不吃?”“不吃,不吃。”好,我大乐,吃了一大堆饭卷。“张开口来我看?”他命令我。“你看,没有蓝色,我是用反面复写纸卷的,不会染到口里去。”反正平日说的是唬人的话,所以常常胡说八道。“你是吹牛大王,虚虚实实,我真恨你,从实招来,是什么嘛?”“你对中国完全不认识,我对我的先生相当失望。”我回答他,又吃一个饭卷。他生气了,用筷子一夹夹了一个,面部大有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表情,咬了半天,吞下去。“是了,是海苔。”我跳起来,大叫:“对了,对了,真聪明!”又要跳,头上吃了他一记老大爆栗。中国东西快吃完了,我的“中国饭店”也舍不得出菜了,西菜又开始上桌。荷西下班来,看见我居然在做牛排,很意外,又高兴,大叫:“要半生的。马铃薯也炸了吗?”连给他吃了三天牛排,他却好似没有胃口,切一块就不吃了。“是不是工作太累了?要不要去睡一下再起来吃?”“黄脸婆”有时也温柔。“不是生病,是吃得不好。”我一听唬一下跳起来。“吃得不好?吃得不好?你知道牛排多少钱一斤?”“不是的,太太,想吃‘雨’,还是岳母寄来的菜好。”“好啦,中国饭店一星期开张两次,如何?你要多久下一次‘雨’?”有一天荷西回来对我说:“了不得,今天大老板叫我去。”“加你薪水?”我眼睛一亮。“不是——”我一把抓住他,指甲掐到他肉里去。“不是?完了,你给开除了?天啊,我们——”“别抓我嘛,神经兮兮的,你听我讲,大老板说,我们公司谁都被请过到我家吃饭,就是他们夫妇不请,他在等你请他吃中国菜——”“大老板要我做菜?不干不干,不请他,请同事工友我都乐意,请上司吃饭未免太没骨气,我这个人啊,还谈些气节,你知道,我——”我正要大大宣扬中国人的所谓骨气,又讲不明白,再一接触到荷西的面部表情,这个骨气只好梗在喉咙里啦!

三毛的优美短篇散文篇2:故乡人

我们是替朋友的太太去上坟的。

朋友坐轮椅,到了墓园的大门口,汽车便不能开进去,我得先将朋友的轮椅从车厢内拖出来,打开,再用力将他移上椅子,然后慢慢的推着他。他的膝上放着一大束血红的玫瑰花,一边讲着闲话,一边往露斯的墓穴走去。

那时荷西在奈及利亚工作,我一个人住在岛上。

我的朋友尼哥拉斯死了妻子,每隔两星期便要我开车带了他去放花。

我也很喜欢去墓园,好似郊游一般。

那是一个很大的墓园,名字叫做——圣拉撒路。

拉撒路是圣经上耶稣使他死而复活的那个信徒,墓园用这样的名字也是很合适的。

露斯生前是基督徒,那个公墓里特别围出了一个小院落,是给不同宗教信仰的外国死者安眠的。其他广大的地方,便全是西班牙人的了,因为在西班牙不是天主教的人很少。

在那个小小的隔离的院落里,有的死者睡公寓似的墓穴一层一层的,有的是睡一块土地。露斯便是住公寓。在露斯安睡的左下方,躺着另外一个先去了的朋友加里,两个人又在做邻居。

每一次将尼哥拉斯推到他太太的面前时,他静坐在椅上,我便踮着脚,将大理石墓穴两边放着的花瓶拿下来,枯残的花梗要拿去很远的垃圾桶里丢掉,再将花瓶注满清水。这才跑回来,坐在别人的墓地边一枝一枝插花。

尼哥拉斯给我买花的钱很多,总是插满了两大瓶仍有剩下来的玫瑰。

于是我去找花瓶,在加里的穴前也给放上几朵。

那时候尼哥拉斯刚刚失去妻子没有几个星期,我不愿打扰他们相对静坐的亲密。放好了花,便留下他一个人,自己悄悄走开去了。

我在小院中轻轻放慢步子走着,一块一块的墓碑都去看看,也是很有趣的事情。

有一天,我在一块白色大理石光洁的墓地上,不是墓穴那种,念到了一个金色刻出来的中国名字——曾君雄之墓。

那片石头十分清洁、光滑,而且做得体面,我却突然一下动了怜悯之心,我不知不觉的蹲了下去,心中禁不住一阵默然。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曾先生,你怎么在这里,生前必是远洋渔船跟来的一个同胞吧!你是我的同胞,有我在,就不会成为孤坟。

我拿出化妆纸来,细心的替这位不认识的同胞擦了一擦并没太多的灰尘的碑石,在他的旁边坐了下来。

尼哥拉斯仍是对着他的太太静坐着,头一直昂着看他太太的名字。

我轻轻走过去蹲在尼哥拉斯的轮子边,对他说:“刚刚看见一个中国人的坟,可不可以将露斯的花拿一朵分给他呢?”我去拿了一朵玫瑰,尼哥拉斯说:“多拿几朵好!这位中国人也许没有亲人在这儿!”

我客气的仍是只拿了一朵,给它放在曾先生的名字旁。我又陪着曾先生坐了一下,心中默默的对他说:“曾先生,我们虽然不认识,可是同样是一个故乡来的人,请安息吧。这朵花是送给你的,异乡寂寞,就算我代表你的亲人吧!”“如果来看露斯,必定顺便来看望你,做一个朋友吧!”

以后我又去过几次墓园,在曾先生安睡的地方,轻轻放下一朵花,陪伴他一会儿,才推着尼哥拉斯回去。

达尼埃回来了——尼哥拉斯在瑞士居住的男孩子。而卡蒂也加入了,她是尼哥拉斯再婚的妻子。

我们四个人去墓地便更热闹了些。

大家一面换花一边讲话,加里的坟当然也不会忘记。一摊一摊的花在那儿分,达尼埃自自然然的将曾先生的那份给了我。

那一阵曾先生一定快乐,因为总是有人纪念他。

后来我做了两度一个奇怪的梦,梦中曾先生的确是来谢我,可是看不清他的容貌。

他来谢我,我欢喜了一大场。

以后我离开了自己的房子,搬到另外一个岛上去居住,因为荷西在那边做工程。

曾先生的坟便没有再去探望的机会了。

当我写出这一段小小的故事来时,十分渴望曾君雄在台湾的亲属看到。他们必然因为路途遥远,不能替他扫墓而心有所失。

不久我又要回到曾先生埋骨的岛上居住,听说曾先生是高雄人,如果他的亲属有什么东西,想放在他的坟上给他,我是十分愿意代着去完成这份愿望的。

对于自己的同胞因为居住的地方那么偏远,接触的机会并不多,回想起来只有这一件小小的事情记录下来,也算是我的一份心意吧!

后记

上面这篇小文章是朋友,作家小民托付我要写的,为了赶稿,很快的交卷了。

这件事情,写完也忘记了,因为文短。

过了很久很久,快一年多了,我有事去《联合报》,在副刊室内碰到编辑曼伦,她说有人托她找一篇三毛去年在报上发表的短文。

曼伦翻遍了资料,找不到刊过这篇文章的事实。其实,它当时发表在《中华日报》上,并不在《联合报》。“有人打电话来报社,说三毛写过一个在西班牙姓曾的中国人的事情,名字是他失踪了多年的兄弟,听说在西班牙失踪的,你有没有这个记忆?”曼伦问我。

我很快的将在西班牙认识的中国人都想了一遍,里面的确没有一个姓曾的。

我告诉曼伦,大概弄错了,没有姓曾的朋友,也没听说有什么在西班牙失踪的中国人。

没有想起这篇文章,他们在找的是一个失踪的兄弟,我完全没有联想。

过了不久,收到一封寄去报社转来的信,拆开来一看,里面赫然写着曾君雄的名字,当我看见这个全名出现了时,尖叫了起来:“他家属找的原来是这个人——他早死了呀!一九七二年还是七一年就死了呀!”

那封家属的信,是一九八○年的五月收到的。

高雄来的信,曾先生的兄长和弟弟,要答谢我,要我去高雄讲演时见见面,要请我吃饭,因为我上了他们兄弟在海外的孤坟。

三毛的优美短篇散文

三毛的优美短篇散文篇3:一生的爱

那时候,或说一直到现在,我仍是那种拿起笔来一张桌子只会画出三只脚,另外,一只无论如何不知要将它搁在哪里才好的人。如果画人物或鸟兽,也最好是画侧面的,而且命令他们一律面向左看。向右看就不会画了。

小学的时候,美术老师总是拿方形、圆锥形的石膏放在讲台上,叫我们画。一定要画得“像”,才能拿高分。我是画不像的那种学生,很自卑,也被认为没有艺术的天分。而艺术却是我内心极为渴慕的一种信仰,无论戏剧、音乐或舞蹈,其实都是爱的。

就因为美术课画什么就不像什么,使我的成绩,在这一门课上跟数学差不多。美术老师又凶又严肃,总是罚画得不好的同学给他去打扫房间。那一年,我是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孩子,放学了,就算不做值日的那一排要整理教室,也是常常低着头,吃力的提着半桶水——给老师洗地去啦!因为画不像东西。

美术课是一种痛苦,就如“鸡兔同笼”那种算术题目一样。我老是在心里恨,恨为什么偏要把鸡和兔子放在一个笼子里叫人算他们的脚。如果分开来关,不是没有这种演算的麻烦了吗?而美术,又为什么偏要逼人画得一模一样才会不受罚?如果老师要求的就是这样,又为什么不用照相机去拍下来呢?当然,这只是我心里的怨恨,对于什么才是美,那位老师没有讲过,他只讲“术”。不能达到技术标准的小孩,就被讥笑为不懂美和术。我的小学美术老师是个不学无术的家伙,这,是现在才敢说给他的认识。

本来,我的想象力是十分丰富的,在美术课上次次被扼杀,才转向作文上去发展了——用文本和故事,写出一张一张画面来。这一项,在班上是拿手的,总也上壁报。

说起一生对于美术的爱,其实仍然萌芽在小学。那时候,每到九月中旬,便会有南部的军队北上来台北,等待十月十日必然的阅兵典礼。军人太多,一时没有地方住,便借用了小学的部分教室做为临时的居所。兵来,我们做小孩的最欢迎,因为平淡的生活里,突然有了不同的颜色加入,学校生活变得活泼而有生趣。下课时,老兵们会逗小孩子,讲枪林弹雨、血肉横飞又加鬼魅的故事给我们听。也偶尔会看见兵们在操场大树上绑一条哀鸣的土狗,用刺刀剥开狗的胸腔,拿手伸进去掏出内脏来的时候,那只狗还在狂叫。这惊心动魄的场面,我们做小孩的,又怕又爱看,而日子便很多采又复杂起来了。

每一年,学校驻兵的时候,那种气氛便如过年一样,十分激荡孩子的心。

在学校,我的体育也是好的,尤其是单杠,那时候,每天清晨便往学校跑,去抢有限的几根单杠。本事大到可以用双脚倒吊着大幅度的晃。蝙蝠睡觉似的倒挂到流出鼻血才很高兴的翻下来,然后用脚擦擦沙土地,将血迹涂掉。很有成就感的一种出血。

兵驻在学校的时候,我也去练单杠。

那天也是流鼻血了,安静的校园里,兵们在蹲着吃稀饭馒头。我擦鼻血,被一个偶尔经过的少校看见了;认识那一颗梅花的意义。那个军官见我脸上仍有残血,正用袖子在擦,就说:“小妹妹,你不要再倒挂了,跟我去房间,用毛巾擦一下脸吧!”我跟他去了,一蹦一跳的,跟进了他独立的小房间;大礼堂后面的一个房内。那时,驻的兵是睡教室里的,有些低年级的同学让出了教室,就分上下午班来校,不念全天了。官,是独占一小间的。

军官给我洗脸,我站着不动。也就在那一霎间,看见他的三夹板墙上,挂了一幅好比报纸那么大的一张素描画。画有光影,是一个如同天使般焕发着一种说不出有多么美的一张女孩子的脸——一个小女孩的脸。

我盯住那张画,吃了一惊,内心就如初见杀狗时所生出的那种激荡,澎湃出一片汪洋大海。杀活狗和一张静态画是如此不同的一回事,可是没有别样的形容可以取代了。

那是一场惊吓,比狗的哀鸣还要吓。是一声轻微低沉的西藏长号角由远处云端中飘过来,飘进了孩子的心。那一霎间,透过一张画,看见了什么叫做美的真谛。

完全忘记了在哪里,只是盯住那张画看,看了又看,看了又看,看到那张脸成了自己的脸。

那个军官见我双眼发直,人都僵了,以为是他本人吓住了我,很有些着急要受拖累,便说:“小妹妹,你的教室在哪里?快去上课吧!快出去罗!”我也是个敏感的孩子,听见他暗示我最好走开,便鞠了一个躬快步走了。

自从那日以后,每堂上课都巴望着下课的摇铃声,铃声一响,我便快速的冲出教室往操场对面的礼堂奔跑,礼堂后面的小间自然不敢进去,可是窗口是开的。隔着窗户,我痴望着那张画,望到心里生出了一种缠绵和情爱——对那张微微笑着的童颜。

也拉同学去偷看,大家都觉得好看,在窗外吱吱喳喳的挤着。看到后来,没有人再关心那幅画,只有我,一日跑上七八次的去与那位神秘的人脸约会。

也是一个下课的黄昏,又去了窗口。斜阳低低的照着已经幽暗的房间,光线蒙蒙的贴在那幅人脸上,孩子同样微笑着。光影不同,她的笑,和白天也不同。我恋着她,带着一种安静的心情,自自然然滴下了眼泪。

一次是看红楼梦,看到宝玉出家,雪地中遇见泊舟客地的父亲,大拜而别,那一次,落过泪。同一年,为了一个画中的小女孩,又落一次泪,那年,我十一岁半。

美术老师没有告诉我什么是美,因为他不会教孩子。只会凶孩子的人,本身不美,怪不得他。而一次军队的扎营,却开展了我许多生命的层面和见识,那本是教育的工作,却由一群军人无意中传授了给我。

十月十日过去了,军队要开回南部,也表示那张人脸从此是看不到了,军官会卷起她,带着回营。而我没有一丝想向他讨画的渴求,那幅最初对美的认知,已经深入我的心灵,谁也拿不去了。

十二岁多一点,我已是一个初中学生了,仍上美术课,画的是静物:蜡做的水果。对于蜡做的东西,本身便欠缺一份真正水果的那份水分饱透而出的光泽和生命,是假的色和不自然的光,于是心里又对它产生了抗拒。也曾努力告诉自己——把水果想成是真的,看了想上去咬一大口的那种红苹果;用念力将蜡化掉,画出心中的水果来。可惜眼高手低,终是不成,而对于做为艺术家的美梦,再一次幻灭。这份挫败感,便又转为文本,写出“秋天的落叶如同舞倦了的蝴蝶”这样的句子,在作文簿上,得了个满堂红彩加上老师评语——“有写作潜能,当好自为之”的鼓励来。

三毛的优美短篇散文篇4:遗爱

这张照片上一共摆了四样小东西。

那么普通又不起眼的手链、老别针、坠子,值得拍出照片来吗?

我的看法是,就凭这几样东西来说,不值得。就故事来说,是值得的。

先来看看这条不说话的手链——K金的,上面两片红点。一小块红,是一幅瑞士的国旗、另一块,写着阿拉伯数字13。

由这手链上的小东西,我们可以看出来,这手链原先的主人,很可能是个瑞士人,而且她是不信邪的。十三这个在一般西洋人认为不吉祥的数字,却被她挂在手上。

这条链子的主人,原是我的一个好朋友路斯,是一个瑞士人。

路斯不承认自己酗酒,事实上她根本已是一个酒精中毒的人,如果不喝,人就发抖。

试着劝过几次;她不肯承认,只说喝得不多。酒这东西,其实我也极喜爱,可是很有节制,就算喝吧,也只是酒量的十分之三、四就停了,不会拿自己的健康去开玩笑。

当路斯从医生处知道她的肝硬化已到了最末期了时,看她的神情,反而豁达了。对着任何人,也不再躲躲藏藏,总之一大杯一大杯威士忌,就当着人的面,给灌下去。

每当路斯喝了酒,她的手风琴偏偏拉得特别的精彩。她拉琴,在场的朋友们就跳舞。没有什么人劝她别再喝了,反正已经没有救的。

有时候,我一直在猜想,路斯是个极不快乐的人。就一般而言,她不该如此不要命的去喝酒,毕竟孩子和经济情况,都不算太差的。可是她在自杀。

那个医院,也是出出进进的。一旦出了院,第一件事就是喝酒。她的丈夫喝得也厉害,并不会阻止她。

不记得是哪一年了,十月二十三日那一天,我跑去看路斯,当时她坐在缝衣机面前车一条床单的花边。去看她,因为十月二十六日是路斯的生日。拿了一只台湾玉的手环去当礼物。

“玉不是太好,可是听说戴上了对身体健康是有用的。”我说。

路斯把那只玉手环给套上了,伸出手臂来对我笑笑,说:“我喜欢绿色,戴了好看,至于我的病嘛——就在这几天了。”我看着路斯浮肿的脸和脚,轻轻问她:“你自己知道?”

她不说什么,脱下腕上这条一直戴着的手链交给我,又打开抽屉拿出一个金表来,说:“只有这两样东西可以留给你,我的长礼服你穿了太大,也没时间替你改小了。”

我收了东西,问她:“你是不是想喝一杯,现在?”

路斯对我笑笑。我飞奔到厨房去给她倒了满满一杯威士忌。

她睇了我一眼,说:“把瓶子去拿来。”

我又飞奔去拿瓶子,放在她面前。

路斯喝下了整瓶的烈酒,精神显得很好。她对我说:“对希伯尔,请你告诉他,许多话,当着尼可拉斯在,长途电话里我不好说。你告诉他,这房子有三分之一应当是他的。”

希伯尔是路斯与她第二任丈夫生的孩子,住在瑞士,我认识他,路斯是住加纳利群岛的。

“还有什么?”我把她的手链翻来覆去的玩,轻轻的问她。“没什么了!”她举举空瓶子,我立即跑去厨房再拿一瓶给她。

“对尼可拉斯和达尼埃呢?”我问。

“没有什么好讲了。”

我们安静的坐着,海凤吹来,把一扇窗拍一下给吹开了。也不起身去关窗,就坐着给风刮。路斯一副沉思的样子。

“ECHO,你相信人死了还有灵魂吗?”她问。我点点头,接着说:“路斯,我们来一个约定——如果我们中间有一个先死了,另外一个一定要回来告诉一下消息,免得错过了一个我们解也解不开的谜。”

“先去的当然是我。”路斯说。

“那也未必,说不定我这一出去,就给车撞死了。”我说。

路斯听我这么说,照着西班牙习惯敲了三次木桌子,笑骂了一句:“乱讲的,快闭嘴吧!”

“你——这么确定自己的死吗?”我问。

路斯也不回答,拿了瓶子往口里灌,我也不阻止她,好似听见她的心声,在说:“我想死、我想死、我想死……。”我陪伴着路斯静坐了好久,她那坐轮椅的丈夫,喝醉了,在客厅,拿个手杖举到天花板,用力去打吊灯,打得惊天动地。我们不去睬他。

“好了,我出去扫玻璃。”我说。

路斯将我一把拉住,说:“不去管他,你越扫,他越打,等他打够了,再出去。”

我又坐下了,听着外面那支手杖砰一下、砰一下的乱打声,吓得差一点也想喝酒了。

“不要去听他,我们再来讲灵魂的事。”路斯很习惯的说。我好似又把她的话听成“我想死”。

“好,路斯,如果你先死,我们约好,你将会出现在我家客厅的那扇门边。如果我先死,我就跑来站在你的床边,好吗?”

“如果我吓了你呢?”

“你不会吓倒我的,倒是他——”我指指外面。我们两个人开始歇斯底里的笑个不停。

“喂,路斯,我在想一个问题。”我说。

“你怕我鬼魂现不出来?”

“对!我在想,如果蚊子的幼虫——产卵在水里的,一旦成了蚊子,就回不到水里去。我们一旦死了,能不能够穿越另一个空间回来呢?这和那个蚊子再不能入水的比方通不通?”

“等我死了再说吧!”路斯笑着笑着。

我跑到厨房去拿了一个干净杯子,倒了少少一点酒、举杯,跟路斯干了。出去安抚一下她的丈夫,把打碎的玻璃给扫干净,就回去了。

三毛是一个用生命去写作的作家,她的散文世界就是她散文化的生命世界,读解三毛散文世界即是读解三毛。下面是有三毛的优美短篇散文,欢迎参阅。

三毛的优美短篇散文篇1:沙漠中的饭店

我的先生很可惜是一个外国人。这样来称呼自己的先生不免有排外的味道,但是因为语文和风俗在各国之间确有大不相同之处,我们的婚姻生活也实在有许多无法共通的地方。

当初决定下嫁给荷西时,我明白的告诉他,我们不但国籍不同,个性也不相同,将来婚后可能会吵架甚至于打架。他回答我:“我知道你性情不好,心地却是很好的,吵架打架都可能发生,不过我们还是要结婚。”于是我们认识七年之后终于结婚了。

我不是妇女解放运动的支持者,但是我极不愿在婚后失去独立的人格和内心的自由自在化,所以我一再强调,婚后我还是“我行我素”,要不然不结婚。荷西当时对我说:“我就是要你‘你行你素’,失去了你的个性和作风,我何必娶你呢!”好,大丈夫的论调,我十分安慰。做荷西的太太,语文将就他。可怜的外国人,“人”和“入”这两个字教了他那么多遍,他还是分不清,我只有讲他的话,这件事总算放他一马了。(但是将来孩子来了,打死也要学中文,这点他相当赞成。)

闲话不说,做家庭主妇,第一便是下厨房。我一向对做家事十分痛恨,但对煮菜却是十分有兴趣,几只洋葱,几片肉,一炒变出一个菜来,我很欣赏这种艺术。

母亲在台湾,知道我婚姻后因为荷西工作的关系,要到大荒漠地区的非洲去,十二分的心痛,但是因为钱是荷西赚,我只有跟了饭票走,毫无选择的余地。婚后开厨不久,我们吃的全部是西菜。后来家中航空包裹飞来接济,我收到大批粉丝、紫菜、冬菇、生力面、猪肉干等珍贵食品,我乐得爱不释手,加上欧洲女友寄来罐头酱油,我的家庭“中国饭店”马上开张,可惜食客只有一个不付钱的。(后来上门来要吃的朋友可是排长龙啊!)

其实母亲寄来的东西,要开“中国饭店”实在是不够,好在荷西没有去过台湾,他看看我这个“大厨”神气活现,对我也生起信心来了。

第一道菜是“粉丝煮鸡汤”。荷西下班回来总是大叫:“快开饭啊,要饿死啦!”白白被他爱了那么多年,回来只知道叫开饭,对太太却是正眼也不瞧一下,我这“黄脸婆”倒是做得放心。话说第一道菜是粉丝煮鸡汤,他喝了一口问我:“咦,什么东西?中国细面吗?”“你岳母万里迢迢替你寄细面来?不是的。”“是什么嘛?再给我一点,很好吃。”我用筷子挑起一根粉丝:“这个啊,叫做‘雨’。”“雨?”他一呆。我说过,我是婚姻自由自在化,说话自然心血来潮随我高兴,“这个啊,是春天下的第一场沙漠中的饭店

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札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米酒喝,不容易买到哦!”荷西还是呆呆的,研究性的看看我,又去看看盆内的“雨”,然后说:“你当我是白痴?”我不置可否。“你还要不要?”回答我:“吹牛大王,我还要。”以后他常吃“春雨”,到现在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有时想想荷西很笨,所以心里有点悲伤。

第二次吃粉丝是做“蚂蚁上树”,将粉丝在平底锅内一炸,再洒上绞碎的肉和汁。荷西下班回来一向是饿的,咬了一大口粉丝,“什么东西?好像是白色的毛线,又好像是塑胶的?”“都不是,是你钓鱼的那种尼龙线,中国人加工变成白白软软的了。”我回答他。他又吃了一口,莞尔一笑,口里说道:“怪名堂真多,如果我们真开饭店,这个菜可卖个好价钱,乖乖!”那天他吃了好多尼龙加工白线。第三次吃粉丝,是夹在东北人的“合子饼”内与菠菜和肉绞得很碎当饼馅。他说:“这个小饼里面你放了沙鱼的翅膀对不对?我听说这种东西很贵,难怪你只放了一点点。”我笑得躺在地上。“以后这只很贵的鱼翅膀,请妈妈不要买了,我要去信谢谢妈妈。”我大乐,回答他:“快去写,我来译信,哈哈!”

有一天他快下班了,我趁他忘了看猪肉干,赶快将藏好的猪肉干用剪刀剪成小小的方块,放在瓶子里,然后藏在毯子里面。恰好那天他鼻子不通,睡觉时要用毛毯,我一时里忘了我的宝贝,自在一旁看那第一千遍《水浒传》。他躺在床上,手里拿个瓶子,左看右看,我一抬头,哗,不得了,“所罗门王宝藏”被他发现了,赶快去抢,口里叫着:“这不是你吃的,是药,是中药。”我鼻子不通,正好吃中药。他早塞了一大把放在口中,我气极了,又不能叫他吐出来,只好不响了。“怪甜的,是什么?”我没好气的回答他:“喉片,给咳嗽的人顺喉头的。”“肉做的喉片?我是白痴?”第二天醒来,发觉他偷了大半瓶去送同事们吃,从那天起,只要是他同事,看见我都假装咳嗽,想再骗猪肉干吃,包括回教徒在内。(我没再给回教朋友吃,那是不道德的。)

反正夫妇生活总是在吃饭,其他时间便是去忙着赚吃饭的钱,实在没多大意思。有天我做了饭卷,就是日本人的“寿司”,用紫菜包饭,里面放些唯他肉松。荷西这一下拒吃了。“什么,你居然给我吃印蓝纸,复写纸?”我慢慢问他,“你真不吃?”“不吃,不吃。”好,我大乐,吃了一大堆饭卷。“张开口来我看?”他命令我。“你看,没有蓝色,我是用反面复写纸卷的,不会染到口里去。”反正平日说的是唬人的话,所以常常胡说八道。“你是吹牛大王,虚虚实实,我真恨你,从实招来,是什么嘛?”“你对中国完全不认识,我对我的先生相当失望。”我回答他,又吃一个饭卷。他生气了,用筷子一夹夹了一个,面部大有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表情,咬了半天,吞下去。“是了,是海苔。”我跳起来,大叫:“对了,对了,真聪明!”又要跳,头上吃了他一记老大爆栗。中国东西快吃完了,我的“中国饭店”也舍不得出菜了,西菜又开始上桌。荷西下班来,看见我居然在做牛排,很意外,又高兴,大叫:“要半生的。马铃薯也炸了吗?”连给他吃了三天牛排,他却好似没有胃口,切一块就不吃了。“是不是工作太累了?要不要去睡一下再起来吃?”“黄脸婆”有时也温柔。“不是生病,是吃得不好。”我一听唬一下跳起来。“吃得不好?吃得不好?你知道牛排多少钱一斤?”“不是的,太太,想吃‘雨’,还是岳母寄来的菜好。”“好啦,中国饭店一星期开张两次,如何?你要多久下一次‘雨’?”有一天荷西回来对我说:“了不得,今天大老板叫我去。”“加你薪水?”我眼睛一亮。“不是——”我一把抓住他,指甲掐到他肉里去。“不是?完了,你给开除了?天啊,我们——”“别抓我嘛,神经兮兮的,你听我讲,大老板说,我们公司谁都被请过到我家吃饭,就是他们夫妇不请,他在等你请他吃中国菜——”“大老板要我做菜?不干不干,不请他,请同事工友我都乐意,请上司吃饭未免太没骨气,我这个人啊,还谈些气节,你知道,我——”我正要大大宣扬中国人的所谓骨气,又讲不明白,再一接触到荷西的面部表情,这个骨气只好梗在喉咙里啦!

三毛的优美短篇散文篇2:故乡人

我们是替朋友的太太去上坟的。

朋友坐轮椅,到了墓园的大门口,汽车便不能开进去,我得先将朋友的轮椅从车厢内拖出来,打开,再用力将他移上椅子,然后慢慢的推着他。他的膝上放着一大束血红的玫瑰花,一边讲着闲话,一边往露斯的墓穴走去。

那时荷西在奈及利亚工作,我一个人住在岛上。

我的朋友尼哥拉斯死了妻子,每隔两星期便要我开车带了他去放花。

我也很喜欢去墓园,好似郊游一般。

那是一个很大的墓园,名字叫做——圣拉撒路。

拉撒路是圣经上耶稣使他死而复活的那个信徒,墓园用这样的名字也是很合适的。

露斯生前是基督徒,那个公墓里特别围出了一个小院落,是给不同宗教信仰的外国死者安眠的。其他广大的地方,便全是西班牙人的了,因为在西班牙不是天主教的人很少。

在那个小小的隔离的院落里,有的死者睡公寓似的墓穴一层一层的,有的是睡一块土地。露斯便是住公寓。在露斯安睡的左下方,躺着另外一个先去了的朋友加里,两个人又在做邻居。

每一次将尼哥拉斯推到他太太的面前时,他静坐在椅上,我便踮着脚,将大理石墓穴两边放着的花瓶拿下来,枯残的花梗要拿去很远的垃圾桶里丢掉,再将花瓶注满清水。这才跑回来,坐在别人的墓地边一枝一枝插花。

尼哥拉斯给我买花的钱很多,总是插满了两大瓶仍有剩下来的玫瑰。

于是我去找花瓶,在加里的穴前也给放上几朵。

那时候尼哥拉斯刚刚失去妻子没有几个星期,我不愿打扰他们相对静坐的亲密。放好了花,便留下他一个人,自己悄悄走开去了。

我在小院中轻轻放慢步子走着,一块一块的墓碑都去看看,也是很有趣的事情。

有一天,我在一块白色大理石光洁的墓地上,不是墓穴那种,念到了一个金色刻出来的中国名字——曾君雄之墓。

那片石头十分清洁、光滑,而且做得体面,我却突然一下动了怜悯之心,我不知不觉的蹲了下去,心中禁不住一阵默然。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曾先生,你怎么在这里,生前必是远洋渔船跟来的一个同胞吧!你是我的同胞,有我在,就不会成为孤坟。

我拿出化妆纸来,细心的替这位不认识的同胞擦了一擦并没太多的灰尘的碑石,在他的旁边坐了下来。

尼哥拉斯仍是对着他的太太静坐着,头一直昂着看他太太的名字。

我轻轻走过去蹲在尼哥拉斯的轮子边,对他说:“刚刚看见一个中国人的坟,可不可以将露斯的花拿一朵分给他呢?”我去拿了一朵玫瑰,尼哥拉斯说:“多拿几朵好!这位中国人也许没有亲人在这儿!”

我客气的仍是只拿了一朵,给它放在曾先生的名字旁。我又陪着曾先生坐了一下,心中默默的对他说:“曾先生,我们虽然不认识,可是同样是一个故乡来的人,请安息吧。这朵花是送给你的,异乡寂寞,就算我代表你的亲人吧!”“如果来看露斯,必定顺便来看望你,做一个朋友吧!”

以后我又去过几次墓园,在曾先生安睡的地方,轻轻放下一朵花,陪伴他一会儿,才推着尼哥拉斯回去。

达尼埃回来了——尼哥拉斯在瑞士居住的男孩子。而卡蒂也加入了,她是尼哥拉斯再婚的妻子。

我们四个人去墓地便更热闹了些。

大家一面换花一边讲话,加里的坟当然也不会忘记。一摊一摊的花在那儿分,达尼埃自自然然的将曾先生的那份给了我。

那一阵曾先生一定快乐,因为总是有人纪念他。

后来我做了两度一个奇怪的梦,梦中曾先生的确是来谢我,可是看不清他的容貌。

他来谢我,我欢喜了一大场。

以后我离开了自己的房子,搬到另外一个岛上去居住,因为荷西在那边做工程。

曾先生的坟便没有再去探望的机会了。

当我写出这一段小小的故事来时,十分渴望曾君雄在台湾的亲属看到。他们必然因为路途遥远,不能替他扫墓而心有所失。

不久我又要回到曾先生埋骨的岛上居住,听说曾先生是高雄人,如果他的亲属有什么东西,想放在他的坟上给他,我是十分愿意代着去完成这份愿望的。

对于自己的同胞因为居住的地方那么偏远,接触的机会并不多,回想起来只有这一件小小的事情记录下来,也算是我的一份心意吧!

后记

上面这篇小文章是朋友,作家小民托付我要写的,为了赶稿,很快的交卷了。

这件事情,写完也忘记了,因为文短。

过了很久很久,快一年多了,我有事去《联合报》,在副刊室内碰到编辑曼伦,她说有人托她找一篇三毛去年在报上发表的短文。

曼伦翻遍了资料,找不到刊过这篇文章的事实。其实,它当时发表在《中华日报》上,并不在《联合报》。“有人打电话来报社,说三毛写过一个在西班牙姓曾的中国人的事情,名字是他失踪了多年的兄弟,听说在西班牙失踪的,你有没有这个记忆?”曼伦问我。

我很快的将在西班牙认识的中国人都想了一遍,里面的确没有一个姓曾的。

我告诉曼伦,大概弄错了,没有姓曾的朋友,也没听说有什么在西班牙失踪的中国人。

没有想起这篇文章,他们在找的是一个失踪的兄弟,我完全没有联想。

过了不久,收到一封寄去报社转来的信,拆开来一看,里面赫然写着曾君雄的名字,当我看见这个全名出现了时,尖叫了起来:“他家属找的原来是这个人——他早死了呀!一九七二年还是七一年就死了呀!”

那封家属的信,是一九八○年的五月收到的。

高雄来的信,曾先生的兄长和弟弟,要答谢我,要我去高雄讲演时见见面,要请我吃饭,因为我上了他们兄弟在海外的孤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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