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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策》卷二十六·韓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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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策》卷二十六·韓策一
韓:其先祖姬姓,其後裔事晉,封於韓原,從封姓韓氏。晉景公(前599年—前581年)時,韓厥爲六卿之一,即韓獻子,世爲晉卿。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始命韓景侯虔爲諸侯。其疆域有今山西省的東南部和河南省的中部。西與秦、魏交界,南和楚交界,東南和鄭交界,東和宋交界。國都原在平陽(今山西省臨汾縣西北),前416年韓武子遷都宜陽(今河南省宜陽縣西),韓景侯時(前408年—的400年)又遷都陽翟(今河南省禹縣),前375年韓哀侯滅掉鄭國,又遷都鄭(今河南省新鄭縣)。傳至王安,於秦始皇十七年(前230年)爲秦所滅。《史記》有《韓》世家。

  一 三晉已破智氏章

  三晉已破智氏,將分其地。段規謂韓王曰:“分地必取成皋。”韓王曰:“成皋石溜之地也,寡人無所用之。”段貴曰:“不然,臣聞一里之厚,而動千里之權者,地利也。萬人之衆而破三軍者,不意也。王用臣言,則韓必取鄭矣。”王曰:“善。”果取成皋。至韓之取鄭也,果從成皋始。

  二 大成午從趙來章

  大成午從趙來,謂申不害於韓曰:“子以韓重我於趙,請以趙重子於韓,是子有兩韓,而我有兩趙也。”

  三 魏之圍邯鄲章

  魏之圍邯鄲也,申不害始合於韓王,然未知王之所欲也,恐言而未必中於王也。王問申子曰:“吾誰與而可?”對曰:“此安危之要,國家之大事也。臣請深惟而苦思之。”乃微謂趙卓、韓晁曰:“子皆國之辯士也,夫爲人臣者,言可必用,盡忠而已矣。”二人各進議於王以事。申子微視王之所說以言於王,王大說之。

  四 申子請仕其從兄官章

  申子請仕其從兄官,昭侯不許也。申子有怨色。昭侯曰:“非所謂學於子者也。聽者之謁,而廢子之道乎?又亡其行子之術,而廢子之謁乎?子嘗教寡人循功勞,視次弟。今有所求,此我將奚聽乎?”申子乃闢舍請罪,曰:“君真其人也!”

  五 蘇秦爲楚合從說韓王章

  蘇秦爲楚合從說韓王曰:“韓北有鞏、洛、成皋之固,西有宜陽、常阪之塞,東有宛、穰、洧水,南有陘山,地方千里,帶甲數十萬。天下之強弓勁弩,皆自韓出。谿子、少府、時力、距(來)[黍],皆射六百步之外。韓卒超足而射,百發不暇止,遠者達胸,近者掩心。韓卒之劍戟,皆出於冥山、棠谿、墨陽、合伯(膊)、鄧師、宛馮、龍淵、大阿,皆陸斷馬牛,水擊鵠雁,當敵即斬。堅甲盾、鞮鍪、鐵幕。革抉、()[]芮,無不畢具。以韓卒之勇,被堅甲,蹠勁弩,帶利劍,一人當百,不足言也。夫以韓之勁,與大王之賢,乃欲西面事秦,稱東藩,築帝宮,受冠帶,祠春秋,交臂而服焉。夫羞社稷而爲天下笑,無過此者矣。是故願大王之熟計之也。大王事秦,秦必求宜陽、成皋。今茲效之,明年又益求割地。與之,即無地以給之;不與,則棄前功,而後更受其禍。且夫大王之地有盡,而秦之求無已。夫以有盡之地,而逆無已之求,此所謂市怨而買禍者也,不戰而地已削矣。臣聞鄙語曰:‘寧爲雞口,無爲牛後。’今大王西面交臂而臣事秦,何以異於‘牛後’乎?夫大王之賢,挾強韓之兵,而有‘牛後’之名,臣竊爲大王羞之。”

  韓王忿然作色,攘臂按劍,仰天太息曰:“寡人雖死,必不能事秦。今主君以楚王之教詔之,敬奉社稷以從。”

  六 張儀爲秦連橫說韓王章

  張儀爲秦連橫說韓王曰:“韓地險惡,山居,五穀所生,非麥而豆;民之所食,大抵豆飯、藿羹;一歲不收,民不厭糟糠;地方不滿九百里,無二歲之所食。料大王之卒,悉之不過三十萬,而廝徒負養在其中矣,爲除守徼、亭、障、塞,見卒不過二十萬而已矣。秦帶甲百餘萬,車千乘,騎萬匹,虎摯之士,跿跔科頭,貫頤奮戟者,至不可勝計也。秦馬之良,戎兵之衆,探前趹後,蹄間三尋者,不可稱數也。山東之卒,被甲冒胄以會戰,秦人捐甲徒裎以趨敵,左挈人頭,右挾生虜。夫秦卒之與山東之卒也,猶孟賁之與怯夫也,以重力相壓,猶烏獲之與嬰兒也。夫戰孟賁、烏獲之士,以攻不服之弱國,無以異於墮千鈞之重,集於鳥卵之上,必無幸用處。諸侯不料兵之弱,食之寡,而聽從人之甘言好辭,比周以相飾也,皆言曰:‘聽吾計則可以強霸天下。’夫不顧社稷之長利,而聽須臾之說,詿誤人主者,無過於此者矣。大王不事秦,秦下甲據宜陽,斷絕韓之上地;東取成皋、(宜)[滎]陽,則鴻臺之宮、桑林之苑,非王之有已。夫塞成皋,絕上地,則王之國分矣。先事秦則安矣,不事秦則危矣。夫造禍而求福,計淺而怨深,逆秦而順楚,雖欲無亡,不可得也。故爲大王計,莫如事秦。秦之所欲,莫如弱楚。而能弱楚者莫如韓。非以韓能強於楚也,其地勢然也。今王西面而事秦以攻楚,爲敝邑秦王必喜。夫攻楚而私其地,轉禍而說秦,計無便於此者也。是故秦王使使臣獻書大王御史,須以決事。”

  韓曰:“客幸而教之,請比郡縣,築帝宮,祠春秋,稱東藩,效宜陽。”

  七 宣王謂摎留章

  宣王謂摎留曰:“吾欲兩用公仲、公叔,其可乎?”對曰:“不可。晉用六卿而國分,簡公用田成、監止而簡公弒,魏兩用犀首、張儀而西河之外亡。今王兩用之,其多力者,內樹其黨,其寡力者,籍外權。羣臣或內樹其黨,以擅其主,或外爲交,以裂其地,則王之國必危矣。”

  八 張儀謂齊王章

  張儀:“謂齊王曰:‘王不如資韓朋,與之逐張儀於魏。魏因相犀首,因以齊、魏廢韓朋,而相公叔以伐秦。’公仲聞之,必不入於齊。據公於魏,是公無患。”

  九 楚昭(獻)[]相韓章

  楚昭(獻)[]相韓,秦且攻韓,韓廢昭(獻)[]。昭(獻)[]令人謂公叔曰:“不如貴昭(獻)[]以固楚,秦必曰楚、韓合矣。”

  十 秦攻陘章

  秦攻陘,韓使人馳南陽之地。秦已馳,又攻陘,韓因割南陽之地。秦受地,又攻陘。陳軫謂秦王曰:“國形不便故馳,交不親故割。今割矣交不親,馳矣而兵不止,臣恐山東之無以馳、割事王者矣。且王求百金於三川而不可得,求千金於韓,一旦而具。今王攻韓,是絕上交而固私府也,竊爲王弗取也。”

  十一 五國約而攻秦章

  五國約而攻秦,楚王爲從長,不能傷秦,兵不算而留於成皋。魏順謂市丘君曰:“五國罷,必攻市丘,以償兵費。君資臣,臣請爲君止天下之攻市丘。”市丘君曰:“善。”固遣之。

  魏順南見楚王曰:“王約五國而西伐秦,不能傷秦,天下且以是輕王而重秦,故王胡不卜交乎?”楚王曰:“奈何?”魏順曰:“天下罷,必攻市丘以償兵費。王令之勿攻市丘。五國重王,且聽王之言,而不攻市丘;不重王,且反王之言,而攻市丘。然則王之輕重明矣。”故楚王卜交而市丘存。

  十二 鄭強載八百金入秦章

  鄭強載八百金入秦,請以伐韓。泠向謂鄭強曰:“公以八百金請伐人之與國,秦必不聽公。公不如令秦王疑公叔。”鄭強曰:“何如?”曰:“公叔之攻楚也,以幾瑟之存焉,故言先楚也。今已令楚王奉幾瑟以車百乘居陽翟,令昭(獻)[]轉而與之處,旬有餘,彼已覺。而幾瑟,公叔之讎也;而昭(獻)[],公叔之人也。秦王聞之,必疑公叔爲楚也。”

  十三 鄭強之走張儀於秦章

  鄭強之走張儀於秦,曰儀之使者必之楚矣。故謂大宰曰:“公留儀之使者,強請西圖儀於秦。”故因而請秦王曰:“張儀使人致上庸之地,故使使臣再拜謁秦王。”秦王怒,張儀走。

  十四 宜陽之役章

  宜陽之役,楊達謂公孫顯曰:“請爲公以五萬攻西周,得之,是以九鼎印甘茂也。不然,秦攻西周,天下惡之,其救韓必疾,則茂事敗矣。” 

  十五 秦圍宜陽章

  秦圍宜陽,遊騰謂公仲曰:“公何不與趙藺、離石、祁,以質許地,則樓緩必敗矣。收韓、趙之兵以臨魏,樓鼻必敗矣。韓、[趙]爲一,魏必倍秦,甘茂必敗矣。以成陽資翟強於齊,楚必敗之。須,秦必敗,秦失魏,宜陽必不拔矣。”

  十六 公仲以宜陽之故仇甘茂章

  公仲以宜陽之故仇甘茂。其後,秦歸武遂於韓,已而,秦王固疑甘茂之以武遂解於公仲也。

  杜赫爲公仲謂秦王曰:“(明)[朋]也願因茂以事王。”秦王大怒於甘茂,故樗裏疾大說杜聊。

  十七 秦韓戰於濁澤章

  秦、韓戰於濁澤,韓氏急。公仲(明)[朋]謂韓王曰:“與國不可恃。今秦之心欲伐楚,王不如因張儀爲和於秦,賂之以一名都,與之伐楚。此以一易二之計也。”韓王曰:“善。”乃儆公仲之行,將西講於秦。

  楚王聞之大恐,召陳軫而告之。陳軫曰:“秦欲伐我久矣,今又得韓之名都一而具甲,秦、韓並兵南鄉,此秦所以廟祠而求也。今已得之矣,楚國必伐用處。王聽臣,爲之儆四境之內,選師言救韓,令戰車滿道路;發信臣,多其車,重其幣,使信王之救己也。(縱)韓爲不能聽我,韓必德王也,必不爲雁行以來。是秦、韓不和,兵雖至,楚國不大病矣。爲能聽我,絕和於秦,秦必大怒,以厚怨於韓。韓得楚救,必輕秦。輕秦,其應秦必不敬。是我困秦、韓之兵,而免楚國之患也。”

  楚王大說,乃儆四境之內選十,言救韓,發信臣,多其車,重其幣。謂韓王曰:“弊邑雖小,已悉起之矣。願大國遂肆意於秦,弊邑將以楚殉韓。”

  韓王大說,乃止公仲。公仲曰:“不可,夫以實(告)[苦]我者,秦也;以虛名救我者,楚也。恃適之虛名,輕絕強秦之敵,必爲天下笑矣。且楚、韓非兄弟之國也,又非素約而謀伐秦矣。秦欲伐楚,楚因以起師言救韓,此必陳軫之謀也。且王以使人報於秦矣,今弗行,是欺秦也。夫輕強秦之禍,而信楚之謀臣,王必悔之矣。”韓王弗聽,遂絕和於秦。秦果大怒,興師與韓氏戰於那門,楚救不至,韓氏大敗。

  韓氏之兵非削弱也,民非蒙愚也,兵爲秦禽,智爲楚笑[者],過聽於陳軫,失計於韓(明)[朋]也。

  十八 顏率見公仲章

  顏率見公仲,公仲不見。顏率謂公仲之謁者曰:“公仲必以率爲陽也,故不見率也。公仲好內,率曰好士;[公]仲嗇於財,率曰散施;公仲無行,率曰好義。自今以來,率且正言之而已矣。”

  公仲之謁者以告公仲,公仲遽起而見之。

  十九 (韓)[爲]公仲謂向壽章

  (韓)[爲]公仲謂向壽曰:“禽困覆車。公破韓,辱共仲,公仲收國復事秦,自以爲必可以封。今公與楚解中,封小令尹以桂陽。秦、楚合,復攻韓,韓必亡。公仲躬率其私徒以鬥於秦,願公之熟計之也。”

  向壽曰:“吾合秦、楚,非以當韓也,子爲我謁之公仲曰:‘秦、韓之交可合也。’”對曰:“願有復於公。諺曰:‘貴其所以貴者貴。’今王之愛習公也,不如公孫郝;其智能,公也,不如甘茂。今二人者,皆不得親於事矣,而公獨與王主斷於國者,彼有以失之也。公孫郝黨於韓,而甘茂黨於魏,故王不信也。今秦、楚爭強,而公黨於楚,是與公孫郝、甘茂同道也。公何以異之?人皆言楚之多變也,而公必之,是自爲貴也。公不如與王謀其變也,善韓以備之,若此則無禍矣。韓氏先以國從公孫郝,而後委國於甘茂,是韓,公之讎也。今公言善韓以備楚,是外舉不闢讎也。

  向壽曰:“吾臣欲韓合。”對曰:“甘茂許公仲以武遂,反宜陽之民,今公徒令收之,甚難。”

  向子曰:“然則奈何?武遂終不可得已。”對曰:“公何不以秦爲韓求(穎)[潁]川於楚,此乃韓之寄地也。公求而得之,是令行於楚,而以其地德韓也。公求而弗得,是韓、楚之怨不解,而交走秦也。秦、楚爭強,而公過楚以(攻)[收]韓,此利於秦。”

  向子曰:“奈何?”對曰:“此善事也。甘茂欲以魏取齊,公孫郝於以韓取齊,今公取宜陽以爲功,收楚、韓以安之,而誅齊、魏之罪,是以公孫郝、甘茂之無事也。”

  二十 或謂公仲曰章

  或謂公仲曰:“聽者聽國,非必聽實也。故先生聽諺言於市,願公之聽臣言也。公求中立於秦,而弗能得也,善公孫郝以難甘茂,勸齊兵以勸止魏,楚、趙皆公之讎也。臣恐國之以此爲患也,願公之復求中立於秦也。”

  公仲曰:“奈何?”對曰:“秦王以公孫郝爲黨於公而弗之聽,甘茂不善於公而弗爲公言,公何不因行願以與秦王語?行願之爲秦王臣也公,臣請爲公謂秦王曰:‘齊、魏合與離,於秦孰利?齊、魏別與合,於秦孰強?’秦王必曰:‘齊、魏離則秦重,合則秦輕。齊、魏別則秦強,合則秦弱。’臣即曰:‘今王聽公孫郝以韓、秦之兵應齊而攻魏,魏不敢戰,歸地而合於齊,是秦輕也,臣以公孫郝爲不忠。今王聽甘茂,以韓、秦之兵據魏而攻齊,齊不敢戰,不求割地而合於魏,是秦輕也,臣以甘茂爲不忠。故王不如令韓中立,以攻齊、齊,王言救魏以勁之,齊、魏不能相聽,久離兵史。王欲,則信公孫郝於齊,爲韓取南陽,易穀川以歸,此惠王之願也。王欲則信甘茂於魏,以韓、秦之兵據魏以(郄)[卻]齊,此武王之願也。臣以爲令韓以中立以勁齊,最秦之大急也。公孫郝黨於齊而不肯言,甘茂薄而不敢謁也,此二人,王之大患也。願王之熟計之也。’”

  二十一 韓公仲相齊章

  韓公仲相齊。[齊]、楚之交善。(秦)秦[與]魏遇,且以善齊而絕齊乎楚。[楚]王使景鯉之秦,鯉與於秦、魏之遇。楚王怒景鯉,恐齊以楚遇爲有陰於秦、魏也,且罪景鯉。

  爲謂楚王曰:“臣賀鯉之與於遇也。秦、魏之遇也,將以合齊、秦而絕齊於楚也。今鯉與於遇,齊無以信魏之合己於秦而攻於楚也,齊又畏楚之有陰於秦、魏也,必重楚。故鯉之與於遇,王之大資也。今鯉不與於遇,魏之絕齊於楚明矣。齊(楚)信之,必輕王,故王不如無罪景鯉,以視齊於有秦、魏,齊必重楚,而且疑秦、魏於齊。”王曰:“諾。”因不罪而益其列。

  二十二 王曰向也子曰天下無道章

  王曰:“向也,子曰‘天下無道’。今也,子曰‘乃且攻燕’者,何也?”對曰:“今謂‘馬多力’則有矣,若曰‘勝千鈞’則不然者,何也?夫千鈞,非馬之任也。今謂‘楚強大’則有矣,若夫越趙、魏而鬥於燕,則豈楚之任也哉?且非楚之任,而楚爲之,是弊楚也。強楚、弊楚,其於王孰便也?”

  二十三 或謂魏王章

  或謂魏王:“王儆四彊之內,其從於王者,十日之內,備不具者死。王因取其遊,之舟上擊之。臣爲王之楚,王胥臣反,乃行。”

  春申君聞之,謂使者曰:“子爲我反,無見王矣。十日之內,數萬之衆,今涉魏境。”

  秦使聞之,以告秦王。秦王謂魏王曰:“大國有意必來,以是而足矣。”

  二十四 觀鞅謂春申章

  觀鞅謂春申曰:“人皆以楚爲強,而君用之弱,其於鞅也不然。先君者,二十餘年未嘗見攻。今秦欲踰兵於澠隘之塞,不(使)[便];假道兩週倍韓以攻楚,不可。今則不然,魏且旦暮亡矣,不能愛其許、鄢陵與梧割以予秦,去百六十里。臣之所見者,秦、楚鬥之日也已。”

  二十五 公仲數不信於諸侯章

  公仲數不信於諸侯,諸侯錮之。南委國於楚,楚王弗聽。蘇代爲楚王曰:“不若聽而備於其反也。(明)[朋]之反也,常仗趙而畔楚,仗齊而畔秦。今四國錮之,而無所入矣,亦臣患之。此方其爲尾生之時也。”韓:其先祖姬姓,其後裔事晉,封於韓原,從封姓韓氏。晉景公(前599年—前581年)時,韓厥爲六卿之一,即韓獻子,世爲晉卿。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始命韓景侯虔爲諸侯。其疆域有今山西省的東南部和河南省的中部。西與秦、魏交界,南和楚交界,東南和鄭交界,東和宋交界。國都原在平陽(今山西省臨汾縣西北),前416年韓武子遷都宜陽(今河南省宜陽縣西),韓景侯時(前408年—的400年)又遷都陽翟(今河南省禹縣),前375年韓哀侯滅掉鄭國,又遷都鄭(今河南省新鄭縣)。傳至王安,於秦始皇十七年(前230年)爲秦所滅。《史記》有《韓》世家。

  一 三晉已破智氏章

  三晉已破智氏,將分其地。段規謂韓王曰:“分地必取成皋。”韓王曰:“成皋石溜之地也,寡人無所用之。”段貴曰:“不然,臣聞一里之厚,而動千里之權者,地利也。萬人之衆而破三軍者,不意也。王用臣言,則韓必取鄭矣。”王曰:“善。”果取成皋。至韓之取鄭也,果從成皋始。

  二 大成午從趙來章

  大成午從趙來,謂申不害於韓曰:“子以韓重我於趙,請以趙重子於韓,是子有兩韓,而我有兩趙也。”

  三 魏之圍邯鄲章

  魏之圍邯鄲也,申不害始合於韓王,然未知王之所欲也,恐言而未必中於王也。王問申子曰:“吾誰與而可?”對曰:“此安危之要,國家之大事也。臣請深惟而苦思之。”乃微謂趙卓、韓晁曰:“子皆國之辯士也,夫爲人臣者,言可必用,盡忠而已矣。”二人各進議於王以事。申子微視王之所說以言於王,王大說之。

  四 申子請仕其從兄官章

  申子請仕其從兄官,昭侯不許也。申子有怨色。昭侯曰:“非所謂學於子者也。聽者之謁,而廢子之道乎?又亡其行子之術,而廢子之謁乎?子嘗教寡人循功勞,視次弟。今有所求,此我將奚聽乎?”申子乃闢舍請罪,曰:“君真其人也!”

  五 蘇秦爲楚合從說韓王章

  蘇秦爲楚合從說韓王曰:“韓北有鞏、洛、成皋之固,西有宜陽、常阪之塞,東有宛、穰、洧水,南有陘山,地方千里,帶甲數十萬。天下之強弓勁弩,皆自韓出。谿子、少府、時力、距(來)[黍],皆射六百步之外。韓卒超足而射,百發不暇止,遠者達胸,近者掩心。韓卒之劍戟,皆出於冥山、棠谿、墨陽、合伯(膊)、鄧師、宛馮、龍淵、大阿,皆陸斷馬牛,水擊鵠雁,當敵即斬。堅甲盾、鞮鍪、鐵幕。革抉、()[]芮,無不畢具。以韓卒之勇,被堅甲,蹠勁弩,帶利劍,一人當百,不足言也。夫以韓之勁,與大王之賢,乃欲西面事秦,稱東藩,築帝宮,受冠帶,祠春秋,交臂而服焉。夫羞社稷而爲天下笑,無過此者矣。是故願大王之熟計之也。大王事秦,秦必求宜陽、成皋。今茲效之,明年又益求割地。與之,即無地以給之;不與,則棄前功,而後更受其禍。且夫大王之地有盡,而秦之求無已。夫以有盡之地,而逆無已之求,此所謂市怨而買禍者也,不戰而地已削矣。臣聞鄙語曰:‘寧爲雞口,無爲牛後。’今大王西面交臂而臣事秦,何以異於‘牛後’乎?夫大王之賢,挾強韓之兵,而有‘牛後’之名,臣竊爲大王羞之。”

  韓王忿然作色,攘臂按劍,仰天太息曰:“寡人雖死,必不能事秦。今主君以楚王之教詔之,敬奉社稷以從。”

  六 張儀爲秦連橫說韓王章

  張儀爲秦連橫說韓王曰:“韓地險惡,山居,五穀所生,非麥而豆;民之所食,大抵豆飯、藿羹;一歲不收,民不厭糟糠;地方不滿九百里,無二歲之所食。料大王之卒,悉之不過三十萬,而廝徒負養在其中矣,爲除守徼、亭、障、塞,見卒不過二十萬而已矣。秦帶甲百餘萬,車千乘,騎萬匹,虎摯之士,跿跔科頭,貫頤奮戟者,至不可勝計也。秦馬之良,戎兵之衆,探前趹後,蹄間三尋者,不可稱數也。山東之卒,被甲冒胄以會戰,秦人捐甲徒裎以趨敵,左挈人頭,右挾生虜。夫秦卒之與山東之卒也,猶孟賁之與怯夫也,以重力相壓,猶烏獲之與嬰兒也。夫戰孟賁、烏獲之士,以攻不服之弱國,無以異於墮千鈞之重,集於鳥卵之上,必無幸用處。諸侯不料兵之弱,食之寡,而聽從人之甘言好辭,比周以相飾也,皆言曰:‘聽吾計則可以強霸天下。’夫不顧社稷之長利,而聽須臾之說,詿誤人主者,無過於此者矣。大王不事秦,秦下甲據宜陽,斷絕韓之上地;東取成皋、(宜)[滎]陽,則鴻臺之宮、桑林之苑,非王之有已。夫塞成皋,絕上地,則王之國分矣。先事秦則安矣,不事秦則危矣。夫造禍而求福,計淺而怨深,逆秦而順楚,雖欲無亡,不可得也。故爲大王計,莫如事秦。秦之所欲,莫如弱楚。而能弱楚者莫如韓。非以韓能強於楚也,其地勢然也。今王西面而事秦以攻楚,爲敝邑秦王必喜。夫攻楚而私其地,轉禍而說秦,計無便於此者也。是故秦王使使臣獻書大王御史,須以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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