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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篇

   來源:古今學識館    閱讀: 2.3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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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對作文都再熟悉不過了吧,藉助作文人們可以實現文化交流的目的。那麼,怎麼去寫作文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必備)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篇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

一次偶然的機會,我得到了一本《城南舊事》,這本書我早就想看了。我是怎樣被這本書吸引上的呢?在某個星期六下午,我去找我的好朋友韓秋藝玩,在她的家裏,我看到了這本書,她讓我看了看,當時我看得十分入迷,連她叫我下去玩都沒有聽到。

我自己拿了這本書後哭過兩次。第一次是看惠安館這一情節,這一章是這麼寫的,在本書的作者英子家的那條衚衕口,有一個叫惠安館的地方,裏面有一個叫王秀真的“瘋子”。英子呢,有一個好朋友叫“妞兒”,妞的爸爸媽媽並不是她的親生父母,經常打罵她,逼她吊嗓子,掙錢給她的.父母花。秀真之所以瘋了,是因爲原來秀真有一位戀人,那人去別的地方一去不回了,說考完就買幾畝田,回來接她,可誰知那人一去十幾年都沒回來。這還不是最可悲的,這個瘋子懷了那人的孩子,生下來後脖子上面有一塊紅色的胎記。生下來沒幾天就被扔到一個很偏遠的地方,被人抱走了,也可能被就近的野狗給吃掉了。最後英子讓秀真和妞兒見了一面,秀真見妞兒的脖子上真有一塊胎記,兩人抱頭痛哭起來。秀真連夜帶着妞兒想去找妞兒的爸爸,英子不知該幹什麼,一會兒就暈倒在了大雨之中,等她醒來宋媽和媽就告訴她秀真和妞兒已經被火車撞死了。讀到這裏,我的眼淚止不住的流了下來,這一對被上帝折磨的母女最後終於團聚了,可上帝還是沒讓她們在世上久留。

第二次是我的媽媽讓我看的一個章節。當時我正在睡覺,媽媽讀着我的《城南舊事》,我發現她的臉紅了,眼淚也流了下來,便問她怎麼回事,媽媽告訴我:“我看到這一章爸爸的花落了,很感動。”第二天,由於好奇,我也讀了一遍,果然感動極了。

在這時候,英子已經已經十二三歲了,是家裏的老大,英子的爸爸已經病了,在牀上不能動彈。幾年前,英子的爸爸帶着英子去看過英子所就讀的這所小學的六年級畢業典禮,學校會選一個學生代表上去演講,這一次英子成功的被選上臺去演講,可是英子的爸爸卻病了,沒法去看自己女兒的演講,這是多麼痛苦的事呀﹗英子的爸爸曾經無數次幻想自己的女兒站在臺上光榮的演講,可是自己卻看不到了。英子演講完,馬上去看了爸爸,可是爸爸卻永遠的倒下了。

父親是一個家庭的頂樑柱,小小年級的英子就要承受這麼大的痛苦,我不自覺的流下了眼淚。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2

暑假裏,我和媽媽去臨安玩,晚上我們逛了書城,媽媽給我買了一些書,其中,我最喜歡看的是著名作家黃蓓佳創作的長篇小說《我要做好孩子》。這本書講的是一個小學六年級學生金鈴的故事。金鈴是一個學習成績中等,但機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爲了做一個讓家長、老師滿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種種努力,併爲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純潔,和家長、老師做了許多“抗爭”。最後她和同學們一起充滿信心地走進升學考試的考場……

當我一看到這本書的時候,就被它那粉紅色的封面吸引了。那上面有個胖墩墩的小女孩,正坐在桌前託着腮幫子思考問題,我想這本書一定很好看。於是我迫不及待地翻開它,瀏覽了一下目錄,其中一個標題是“爲女兒減肥,減瘦了爸爸和媽媽”一下吸引了我,我就連忙翻到那頁,饒有興趣地看了起來。那一節說金鈴生下來的.時候並不胖,而是瘦得像一隻小老鼠,金鈴的媽媽和奶奶天天變花樣精心餵養她,使她像吹氣似的長成了一個小胖妞。她媽後來聽說胖會影響智力,就給她減肥。結果減了兩個星期,金鈴一點也沒瘦下去,反倒減瘦了她爸媽。減肥的計劃直到金鈴在體育課上暈倒才停止。以後她媽就再也不敢提減肥這兩字了。作者寫得妙趣橫生,讓我情不自禁地笑出了聲。一回到家,我就如飢似渴地捧着這本書不放,一口氣就看了半本,直到媽媽叫我吃飯,我才無可奈何地放下書。

看完了這本書,我覺得這本書的主人公金鈴是一個值得我學習的好孩子。雖然她不是老師心目中的“好學生”,但我覺得她比許多考試棒棒的同學還要棒。當她得知一名叫倖幸的小女孩被父母拋棄,便不由自主地把她帶回家照顧,雖然小女孩後來住到她外婆家去了,但金鈴還是經常去看她,還用自已積攢的零用錢給倖幸買玩具。我想,如果我媽媽收養了別的孩子,我會不會像金鈴那樣地對她呢?當她看到被同學丟棄的蠶寶寶時,她就走不開了,偷偷把它們撿回去,非得養好它們不可。她照顧蠶寶寶是那麼細心,那麼充滿愛心,讓我自慚形穢。記得去年,同學讓我照顧她的蠶寶寶,我要出門旅遊,就扔下幾片桑葉給它們,回來時,發現桑葉早已一掃而光,蠶寶寶餓得都快奄奄一息了。我看了也不着急,反倒讓媽媽操心去找桑葉。從金鈴的身上,我看到自己是多麼地不負責任。金鈴雖然考試成績不是很好,但她始終沒有放棄努力,我爲什麼有時候碰到一點困難,就選擇放棄呢?

掩上這本書的時候,我暗暗地對自己說:我也要做好孩子!像金鈴一樣,積極向上,努力學習,寬容別人……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3

“我那好的不像話的生命體驗”,力克·胡哲在他書寫的《人生不設限》這本書的封面上留下了這句話。

假如你不瞭解力克·胡哲,你難以相信這句話是一個一出生便罹患海豹肢症,天生沒有四肢的人對待生命的樂觀態度。

這本書講述了力克·胡哲雖然沒有健康的四肢,卻超出了一般人的毅力,通過自已後天的拼搏和努力,活出了不設限的生命奇蹟。力克沒有對自己天生的疾病所屈服,而是充滿信心地一次又一次地戰勝困難,從失敗的`泥潭中爬出。“人要爲自己的快樂負責”是他在奮鬥中領悟的真理,就是這樣他纔在人生的道路上創造了一個又一個奇蹟。

“跌倒七次,要爬起八次”這是力克的座右銘,我很喜歡這句話,我們每個人都會遇到挫折,會跌倒、會失敗,但我們要正確對待挫折和失敗,因爲失敗也是生命中的一部分,既然有失敗,就有無數個重來的機會,哪怕遇到不可阻擋的困難也不要輕言放棄。

我突然想到小時候學習騎自行車,每一次跌倒都忍住痛疼含着眼淚勇敢地站起來,繼續學騎,無數個跌倒和爬起,慢慢的我變得成熟和堅強了,也不怕疼了。當再次爬起跨上自行車的時候我感覺輕鬆自如了,其中的樂趣只有體驗過才真正明白。摔倒又如何呢,我進步了,我學會了。失敗乃成功之母,只有堅持才能獲得成功。

在力克10歲時,他想到過輕生,那個時候的他對自己的處境也感到過絕望,覺得自己的身體跟同學們不一樣,在努力嘗試各種別人做來稀鬆平常的活動,例如游泳、滑板後,他都失敗了,有些孩子叫他“怪物”和“外星人”,這些更讓他沮喪和痛苦。

但是,力克很堅強,他沒有被這些困難打倒,而是嘗試着去嘗試、去改變。他拋開自尊心大膽的走出角落與朋友們接觸,他用別人付出百倍的努力去學習,克服自己的弱點,尋找自已可以利用的所有特長,多年一日的努力,他變得越來越堅強,越來越樂觀,越來越自信。

終於,他成功了,他去了夏威夷與海龜游泳,他在哥倫比亞潛水,他踢足球、溜滑板、打高爾夫球樣樣都行,他創設了“沒有四肢的人生”非營利組織,他幫助身處困境的人,他四處散播希望與愛,他贏得了世人的讚譽。

我想說,在悲傷的另一邊,有一條不同的出路,會讓你更堅強、更堅定,讓你找到自已想要的人生。

“人生不設限”,我們要像力克·胡哲那樣有追求夢想的勇氣,即使沒有手和腳,人生也一樣精彩。《人生不設限》這本書讓我懂得了一個道理,“上帝爲你關上一扇門時,也會爲你打開一扇窗”。人生在世,怎會一帆風順和十全十美,一路走來,坎坷必定很多,如果像書中主人公力克·胡哲一樣樂觀向上、敢於追求和改變現狀,那麼當我們遇到任何困難時,都能堅強的走出去,擁抱屬於自己的美好明天。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4

在我七年級的時候,買了這本書——《假如給我三天光明》剛看不久就喜歡上了這本書。雖然這本書很薄,但是裏面卻蘊涵相當多的知識。

這是一本外國的小說。這本書的作者是被美國評爲“20世紀美國10大偶像之一”的海倫·凱勒。她是一個不健全的女孩,一個又聾又啞的殘障人。她僅在生命的前19個月中像普通人一樣享受光明和聲音,之後,她就跌入了黑暗與寂靜。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又聾又啞的女孩,創造了生命的奇蹟。她不僅學會了讀書,學會了說話,還以驚人的毅力完成了在哈佛大學拉德克利夫學院的學業。成爲人類歷史上獲得文學學士學位的第一位盲聾人。

海倫小的時候,跟着同齡的人一起玩耍,快活極了。但是,再她成爲聾啞人之後,就很少有朋友來找她玩,她一直很不開心。直到她的老師——安妮·莎莉文小姐的出現,她的生活纔開始變化。

海倫剛開始學字的`時候,好幾次想要放棄,最後都沒有放棄到。在這之後,莎莉文小姐的諄諄教導下,學會了說話學會了寫字。1892年的冬天,海倫寫了一篇短篇小說《霜王》。這篇小說跟格麗特·康貝爾小姐的《霜仙》十分的相似。所以很多人都在批評她,說她是抄襲別人的,她很傷心。但她並不因此而氣餒,堅持寫下去。

在1896年的時候,海倫進了劍橋女子中學上學。但每次講課的時候,海倫都很吃力,都是靠着莎莉文小姐在她手掌心上寫老師上課時所講的內容。再這所學校裏,她生平第一次和同齡而且視聽都正常的女孩們一起生活,她們的生活充滿情趣。1897年6月29日到7月3日,她參加了德克利夫學院的入學考試。考試的時候,只有吉爾曼先生在那裏,吉爾曼先生先用手語字母把題目念給她“聽”。最後通過了考試上了二年級,她高興極了。以後海倫就不在畏懼困難了,她信心十足,她在學習中經歷了很多的困難之後,終於在1900年考進了大學,實現了她的大學夢。我真爲她感到高興。

這本書記錄了海倫從小到大的成長曆程。她經歷了無數次困難的磨練,從失敗走向成功。我們學習也是一樣的,不要被困難嚇倒,要有戰勝困難的決心才能戰勝困難,在困難中磨練自己,使自己成爲一個不怕困難的人。勇敢地接受生命的挑戰,才能贏得生命中的光明。無論我們在何處,都要發奮圖強,學會滿足!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

我喜歡的書很多,像潺潺溪水流也流不完;像天上的星星一樣數也數不清。讀書讓我明理,讀書令我智慧。在衆多的書中,我最喜歡《快樂精靈》。是她給我力量,是她給我快樂,是她給我勇氣,是她改變了我的人生。

從這本書中,我感受最多的就是快樂的力量。它雖然不能吃也不能喝,卻是人類最寶貴的財富之一。它擁有無窮的魔力,可以淨化人們的心靈,還能化解一切的煩惱……失去快樂的.人,整天沉浸在痛苦中,只知道不停地埋怨、發牢騷,不僅得不到他人的喜愛,而且會給你別人帶去煩惱。

《快樂精靈》主要講述了一個名叫羅小卜的男孩,把自己的快樂賣給了憂愁國的毛毛蟲,換來了100分、新玩具和冰淇淋。將近一年過去了,羅小卜成爲了一個擁有一切但不會快樂的人。他決定要重新找回快樂,在找回快樂的過程中,羅小卜得到了蚯蚓大娘、蜻蜓、蜜蜂、精靈等的幫助,從尋找快樂精靈谷,到學會手指快樂密碼,再到去幫助精靈國打敗憂愁國的一系列奇異的事情,最終找回了自己的快樂。

“創造、發現、享受、給予和珍藏”這五個快樂密碼,告訴了我們很多的快樂祕訣。是對快樂的詮釋,她猶如黑暗中的燈塔,指明瞭我前進的方向;猶如懸崖上的青松,給了我們頑強生活的力量。

在生活中,我們要用自己勤勞的雙手去創造快樂;用智慧的眼睛去發現大自然中一切美麗的風景;用純潔的心靈去享受身邊所有美好的事物。最關鍵的是當我們擁有快樂時,應該與親朋好友一起分享,這樣你就會獲得雙倍的快樂,讓快樂在我們身邊蔓延。快樂不是一陣風,不是一場雨。她是美酒,珍藏越久,香味越濃!

《快樂精靈》讓我愛不釋手,看得我們如癡如醉。看了一遍又一遍,我喜歡書中的小主人公羅小卜,他實在很勇敢,也很堅強!他持之以恆、堅持不懈的精神令我佩服得五體投地;失去的快樂,歷經千辛萬苦也要找回來,這種永不放棄的執著追求,深深打動着我的心靈,讓我震撼,也叫我慚愧!生活中,只要遇到一點點困難,我都會知難而退;總是想自己的多,總是覺得自己就該享受生活,而不知道要回報父母回報社會。是《快樂精靈》讓我明白了:不僅要享受,更要分享!

書中有趣幽默的語言時時在我耳旁響起:“羅小卜翻來覆去地足足想了三天三夜,爲此還掉了12根頭髮呢。”“羅小卜高興地跳起來,這纔想起,除了自己,旁邊沒一個人。”“其實,世界上的事情往往挺簡單的,你越想把它搞明白你就越糊塗。”……我更喜歡這本書妙趣橫生、奇遇疊出的故事……讀這本書的過程就讓我覺得很快樂。

讀了這本書,我深深地明白了:要珍惜自己的快樂,快樂對我們很重要,快樂無處不在,只要你細心觀察,一定會發現快樂!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

書是一種偉大的東西,書在絕境中幫你尋找出路的方向,書是心靈上的安慰,一本好書可能會成爲你人生的導師。我喜歡的一本書是《假如給我三天光明》,即使沒有了光明,但他還是不放棄希望,不放棄那無盡黑暗中的一絲微弱的光明。

記得小時候晚上睡覺前,媽媽總是給我讀書聽,可我還是喜歡這一本書,因爲我非常欣賞海倫凱勒的那種不放棄的精神。我欣賞海倫凱勒,他是一個堅持不懈與黑暗作鬥爭,而我是堅持不懈,永遠不可能像眼前的困難低頭,因爲我們都知道暴風雨的過後總會有彩虹。我欣賞海倫凱勒,他是一個堅持不懈與黑暗作鬥爭,而我是堅持不懈,永遠不會像眼前的困難低頭,因爲我們都知道,只有堅持不懈的嘗試,纔會見到成功。

我以前是一個自卑膽小的女孩子,記得那次去漂流,是我自己做一條船,起初是我自己在不急的水流中自娛自樂,可是沒過多久,水流變急了,我逐漸的發現自己開始控制不了那艘船了,我這時慌了,可是我心裏想,《假如給我三天光明》裏的海倫凱勒是一個看不到光明,他都沒有放棄,我只是遇到了水流猛的地方。我絕對不能放棄,這次,我用盡全身的力量度過了這個肌瘤區,可是自己的身體已經虛脫了之後,我就用平穩的速度行駛了半個小時後,我支撐不住了,可是前面還有一個大的肌瘤區,我不小心撞到旁邊的岩石上,漸漸沒了知覺,這時腦海裏有一個聲音,快醒醒,我一看自自己站在一片白的世界,我心想這回是哪裏呢?我用盡全身力氣,用一點點力量睜開眼,可是不行,我想我想海倫凱勒都沒有放棄自己的希望,他失去了一雙眼睛,少了一輩子的光明,可他都沒有放棄,而我就這麼放棄了,我不甘心,我絕對不能放棄。一睜開眼,我就在船上,一看手錶,十分鐘過去了,這時我在心裏默默地說我一定不能放棄,我要堅強。

《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他這本書給了我力量,我喜歡這本書,沒有光明,還可以快樂的`生活下去。海倫凱勒雖然改變不了生活,但它可以改變自己,我就想像他這樣堅持不懈地活出自己的樣子。我喜歡的一本書光明,海倫凱勒就是我的人生燈塔。

我喜歡的一本書告訴了我在困難面前永遠不要低頭,要迎着風去與它抗衡,這就是我喜歡這本書的原因。我非常欣賞海倫凱勒的精神,我一定會像她一樣活出自己的樣子。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7

我最喜歡的書是美國的海倫·凱勒寫的《假如你給我三天光明》。

海倫·凱勒1880年6月27日出生於阿拉巴馬州的一個小鎮。海倫·凱勒是美國著名的盲聾女作家和教育家。《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是海倫凱勒的代表作,被譽爲“世界文學史上無與倫比的傑作”。

《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主要描寫了她的童年和青年生活。當海倫凱勒一歲半的時候,她得了一場重病。結果,她失去了聽力和視力,失去了語言表達能力,生活在一個孤獨和黑暗的世界裏。

海倫·凱勒七歲時,她的家庭教師安妮·沙利文來找她。在蘇立文小姐的幫助下,海倫·凱勒學會了寫字和寫字。後來,她學會了說話和與人交流。

當海倫凱勒很小的時候,她充滿自信地說:“總有一天,我會上大學!”1899年,經過嚴格的考試,她以優異的成績考入哈佛大學拉德克里夫女子學院,實現了自己的夢想。

1904年6月,海倫·凱勒從拉德克利夫女子學院畢業,成爲人類歷史上第一位獲得文學學士學位的盲聾人。掌握英語、法語、德語、拉丁語、希臘語等5門語言,出版著作14部。後來,她被任命爲馬薩諸塞州盲人委員會主席,並開始了她的'盲人社會工作。她還在美國各地巡迴宣傳,爲盲人和聾啞人宣傳教育和治療項目。

1936年,海倫·凱勒的老師安妮·沙利文去世,這使她非常悲傷。安妮·沙利文小姐是海倫·凱勒的導師和朋友。她和她在一起50年了。海倫·凱勒知道是老師無私的愛造就了她。她決定把老師給她的愛發揚光大。

最後,她說,如果她給我三天光明,她會幫助她的人,嬰兒和小狗,日出,日落,博物館,油畫和戲劇,帝國大廈,整個城市和明亮的衣服。

我喜歡《假如給我三天光明》,因爲這本書充滿了強烈的樂觀主義和積極向上的精神,表達了作者對生活的熱愛。我喜歡海倫·凱勒,安妮·沙利文小姐,還有這本書

我喜歡讀書,喜歡徜徉在書的海洋中。我也讀了很多書,如《100000爲什麼》、《長襪的皮》、《柳林風聲》、《昆蟲》、《楓林渡口》、《草屋》等。當然,它們都是我的最愛。然而,我最喜歡的書是林海音寫的《城南舊事》。

我喜歡《城南舊事》的原因是我喜歡作者細膩而直白的寫作。《城南舊事》中的主要人物是英子、英子的父親、英子的母親、秀珍、秀珍的母親、秀珍的父親和英子的好朋友牛兒。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8

書,在人們的生活中是必不可缺的,就像是剛生下的嬰兒眷戀母親溫暖的懷抱。都說“書讀百遍,其意自見。”在書中,我們可以盡情想象,書中的知識無窮無盡,猶如知識的寶庫,令人浮想聯翩。

然而,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法國羅曼羅蘭寫的《名人傳》,這本書讓我懂得人生的哲理。裏面的名人都是遠近聞名的。

這本書以激情的文字譜寫了三首英雄讚歌:貝多芬——一個耳聾的音樂家,在世界上,有着舉足輕重的地位,他是一個被命運捉弄的人,一個用痛苦換來的歡樂的英雄。

貝多芬由於天生的稟賦和後天的勤奮,貝多芬風華正茂。然而,厄運降臨,他的雙耳失聰,這真是上帝開的玩笑,讓貝多芬從雲端跌入谷底,苦不堪言,痛不欲生。但堅強的貝多芬受住了這致命的打擊,最終戰勝了病痛的折磨。貝多芬以自己的人生經歷證明:人只有具備堅強的意志,才能經受厄運的打擊,才能把握自己的命運。

米開朗琪羅生於佛羅倫薩的一個家庭,不幸的是,他的一生的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在天主教教皇的羈絆中度過,但他不甘於表現宗教藝術,用自己的一生的創作表現出了個人的理想,尊嚴,意志。來自外部的壓力與束縛,不會扼殺真正的天才。只有具有足夠頑強的信念和意識,用心血澆灌的藝術之花只會更加絢麗奪目。

托爾斯泰——一個離家出走的老翁,一個打破生活安寧以安撫良心的英雄。不同的人生經歷會創造相同的成功和輝煌,它啓示我們:人要勇於面對生活的挫折和苦難,不向困難低頭。

在故事中,我最喜歡的人是貝多芬。他雖然晚年失聰,但他的精神將流傳下去。貝多芬的經歷,讓我受益匪淺。他告訴我們,人的一生就像大地上風雨交加的一天,早晨,太陽初升,空氣明淨。只有幾縷懶洋洋的微風吹拂大地。但在靜止的空氣中,隱約潛伏着一種威脅,一種沉重的壓抑。可是白日的`清純之氣並未受損,歡樂依舊持續,悲慼中總保留着希望。一個窮困潦倒,殘廢而孤獨,生而痛苦無助。世界從未給予歡樂的人,他們卻創造了歡樂,並奉獻給了全世界。你用自己的苦難斷就了歡樂。一句充滿豪情的話可以鍛造你的一生,這句話今天已成了一切勇敢人的口號:“唯其痛苦,纔有歡樂。”

閱讀了這本書,讓我受益匪淺,裏面的名人都是品德高尚的人。每一朵成功的花都是由許多苦雨,血泥和強烈的暴風雨的環境培養成的。我們在面對挫折只要有信心和勇氣,就一定會有新的希望!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9

好書伴我成長,好書在人生的路途上是你的導航者。

《那個騎輪箱來的蜜兒》:一個魔幻故事,讓我們走進童年的大門。孟小喬是一名五年級的學生,在一次偶然之下遇見了仙女蜜兒,蜜兒的到來使她的生活發生了巨大的改變。如:給孟小喬吃壯膽藥,讓孟小喬結識了愛玩的小人精,讓老師再期末寫評語時給美一個學生寫了一段優美的評語……

這本書使我明白了許多,無論你在什麼時候,答應了別人一定要做到,人一定要遵守許下的諾言,不然後果出乎意料。可能因爲你的不守信,失去了別人的信任;可能因爲你的不守信讓說有人都討厭你;不要因爲不守信讓你後悔一生。

後來蜜兒來到了紅宮學校,一個與衆不同的老師帶給學生不一樣的感覺,給了學生一段快樂的學習經歷。讓紅宮學校活躍起來。她改變了紅宮學校死板的教學方式,讓整個紅宮學校佈滿快樂的氣息。

老師,帶給學生們知識的,學校,是學生們汲取知識的殿堂,但他們同時也是帶給學生快樂的。蜜兒爲學生辦了一場“煩惱葬禮”,讓學生們開心起來。帶學生去“童心城堡”,還給學生一顆童心。有些家長在放假期間爲孩子報各種各樣的補習班,學校作業寫完了還要寫輔導班的作業,孩子的假期別作業淹沒,我們都明白家長是爲了我們,是對我們期望高,怕我們一開始就輸在起跑線上,和別的孩子拉開差距,我們知道你們的用心,但這樣家長們在無形中就形成了“愛心殺手”,扼殺了孩子們應有的快樂,那顆童心也漸漸地消失了。學習固然重要,知識必然是人生道路上上的必備物,但我希望我們明白,我們是個孩子,不要忘了我們的童心,不要忘了那個心底最樸實、最純真、最可愛、最快樂的自己。

學習是在快樂的天空中飛翔的,但因爲家長們沒完沒了的約束,學習變的枯燥無味,老師是在快樂中教學,學校是在快樂中陪伴學生,學生也是在快樂中學習,我們要懂得勞逸結合,適當放鬆一下,畢竟學習是重要的。

學生們如格格亞一樣,有自己的夢想,有自己的人生追求,有自己的.個性和愛好,所以我希望大人不要太過約束我們,給我們一個快樂的、自由的學習天地。大人們總以爲自己瞭解我們,知道我們內心的想法,但並不是,他們不明白我們想要什麼,想在什麼樣的環境下學習。

這本書給了我很大的教育,雖然是童話故事,但它改變了許多人的錯誤觀念。

時間在飛逝,曾有多少本好書成了我們的良師益友,曾有多少本好書讓你明白真理,曾有多少本好書把人們乾涸的心靈滋潤了,又曾有多少本好書伴我們成長。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0

徜徉在無垠的書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釋卷,形形色色的好書,像磁鐵般吸引着我,書上一個個如精靈般跳動的文字,訴說着人世的悲歡離合,我爲之感慨,我爲之動情,而文豪兄弟的一本《我們都一樣,年輕又彷徨》的勵志書,更是在萬千好書中脫穎而出,最大程度的抓住了我的心。

因爲是第二本書的緣故,兄弟倆的文筆似沒有第一本那樣稚嫩,多了幾分成熟,沒了兄弟倆在高中和剛入大學中的勞累和迷茫,多了兄弟倆關於生活的感悟與反思。

全書共有十個人,十件事,講述了二十個關於勇氣、成長與愛的正能量故事。送給同樣有夢想的你,總有一天,你會穿越人海,發光發亮。

子文寫的是“那些事教會我成長”,子豪寫的是“那些人教會我愛”。其實每個人的.生活都這樣吧,總有那麼些事和人的出現,是爲了教會我們愛與成長,只是有些人交錯後就轉身,而有些人還會在原地等。

我記得哥哥子文在書中寫道:“這是最好的年紀。你已經不再是個孩子了,可以勇敢的做自己喜歡的事,又因爲年輕,即使做錯事也會被原諒。所以啊,時間別花在畏懼和猶豫上,考慮清楚了就去做。”就像哥哥子文創立自己的護膚品牌,其中經歷了許多苦難與磨礪,但還好有許多支持他的人和夥伴,可以讓他在事業上獲得成功,靠着創業養活了自己和弟弟,爲父母減輕了許多壓力。

弟弟子豪說:“再強大的人也會有軟弱的一天,這世上根本沒有所謂的硬漢或者鐵娘子,那些都不過是遇到困難比普通人多挺了一會兒的人罷了。累了,就靠一靠,難受,就哭一哭,沒有什麼坎兒是過不去的。相信我,見證你戀愛的,心疼你吃苦的,陪着你長大的總會有人。”弟弟子豪在創業上好像顯得沒有哥哥那麼成功,但他在生活中自黑,會給哥哥送水果,爲哥哥增添快樂,同時他也是哥哥和爸媽的避風港,是他們快樂的源泉。

書中有許多鼓舞人心的話,可以把原本不平靜的心平靜下來,與其說它是一本勵志書,倒不如說它是一本娓娓道來的小故事。文豪兄弟說:“無論你現在處境如何,都請不要輕易下結論,好的請堅持,壞的請努力,你要看到別人的光芒,更要信仰自己的力量。我們的每一點付出,大多數的嘗試和所有的等待都有意義,你要堅信努力的人會有好運氣,肯付出就能衝出黑暗,漫漫長夜後,黎明終會到達,我們都一樣年輕又彷徨。”彷徨又怎樣,我們都一樣,只要努力,就會衝出黑暗,迎來光芒。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1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青銅葵花》,是曹文軒寫的長篇小說,故事情節有時悲,有時喜,一會兒讓我感動的直流淚,一會兒又讓我開心的哈哈大笑。

這本書講述的是一個男孩兒和女孩兒之間發生的感人故事。女孩兒叫葵花,男孩兒叫青銅,青銅天生是個啞巴。一次偶然的機會城裏的女孩兒葵花和青銅成爲了兄妹,他們一起度過了美好的童年,可是等葵花十幾歲的時候,葵花被接到了城裏,從此葵花一直掛念着青銅,直到有一天,葵花從城裏回來,她和青銅又過上了幸福快樂的生活。

我喜歡這本書主要有兩點:一是青銅和葵花的親情。他們兄妹兩人互相體諒,把最好的留給對方。印象最深的是一次他們一起去劇院看演出,好不容易搶到了兩個座位,這時來了一對小流氓,他們對青銅和葵花又打又罵,根本看不起他們,青銅雖然不能說話但他用微弱的身軀保護着葵花,葵花在青銅的保護下沒有受到傷害,但青銅被打的全身上下沒有一塊好的地方,葵花邊哭邊幫哥哥清理傷口,包紮傷口……讀到這裏我感動得幾乎要流下眼淚了,爲了葵花的安危,青銅不顧一切地保護她。我也應該像青銅那樣保護好我的妹妹,在任何情況下不能讓妹妹受到欺負。

另一個是:奶奶臥牀不起,葵花十分心疼,就去江南摘銀杏,可以賺一點錢爲奶奶治病。摘銀杏的時候皮膚劃傷了,她咬緊牙關,腿劃破了簡單包紮一下依然堅持。爲了奶奶能早日康復,她受盡了人世間的苦,等她回到奶奶身邊時奶奶已經奄奄一息,不久就離開了人世。要知道奶奶是從小把葵花照顧大的人呀,是葵花最親的人了,葵花哭得撕心裂肺。在奶奶下葬的`那一天,葵花和青銅在奶奶的墳前放聲痛哭,他們失去了世上最親的人,他們的知恩感恩讓我深受感動。

除了以上我喜歡這本書的原因之外,我感覺這本書語言豐富,詞句優美,語句運用恰當,能讓人學到很多知識,比如說葵花和親人分別時,從優美的語句中,讓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葵花對家人的不捨,以及對葵花心理活動的詳細描述。葵花從城裏返回家鄉時青銅歇斯底里的興奮之情描寫得最爲細膩,通過文字讓我們感受到了青銅與葵花兄妹的真摯感情,引起了讀者的共鳴。

總之,這本書寫的非常好,認真的閱讀之後,你能體會主人公的心情和以及他們細膩的心理活動,從中學到一些寫作的方法和技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2

你要問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什麼,那一定非四大名著之一的《西遊記》莫屬了。

這本書是爸爸前年雙十一期間在淘寶上買的,它已經跟隨我兩年多了,說是“跟隨”,此話說來話長,每次爸爸媽媽帶我出去旅遊時,都會讓我帶上一兩本書,好讓我在外出遊玩無聊的時候,把書拿出來翻閱,其中一本是經常變換的,而另外一本十有八九都是這本《西遊記》了。

我特別喜歡這本書裏的主人公——孫悟空。孫悟空本來只是一隻吸收了天地靈氣,日月精華後從石縫裏蹦出來的機智猴子,很快便在花果山當上了美猴王,但後因和菩提祖師學了長生不老之術,拜師學藝之後,機緣巧合地被請到天上當了“弼馬溫”,得知自己被欺騙之後大鬧天宮,最後被如來佛祖壓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多年,後由奉東土大唐皇帝——唐太宗之命到西天拜佛求真經的金蟬子轉世的唐僧救了出來,並受觀音菩薩點化被唐僧收入師門,隨後師傅唐僧又收了同樣受菩薩點化,性格迥異的豬八戒和沙和尚兩位徒弟,師徒四人一路上降妖除魔,歷經九九八十一難,終於在如來佛祖和觀音菩薩的指引下取回了真經,師徒四人皆修成正果。整個艱難的取經路上,他充分展示了自己的聰明才智,有勇有謀。他不僅會七十二變,還擁有那雙火眼金睛,敢於同各路妖魔鬼怪做鬥爭。

這本書我已經翻閱好多遍了,而且百看不厭。不僅是因爲小說裏面有很多好詞、佳句,鮮明地人物性格描述,還有精彩和扣人心絃的故事情節,每次閱讀總會有不一樣的收穫。剛開始讀的時候,就發現好多好多有趣的問題,比如爲什麼吃了唐僧肉就可以長生不老呢?真的有女兒國嗎?喝了子母河的水,男人也會生孩子嗎?當我帶着這些問題再次來讀的時候,又發現了更多有趣的問題,比如齊天大聖正要收拾某一個妖怪或者請來天上神仙相助來降妖除魔的.時候,總會有天庭的神仙下來說“大聖,請手下留情,它是我門下的什麼孽畜偷吃了什麼或者乘我不注意的時候拿了我的寶物私自下凡,胡作非爲,爲虎作倀……”。帶着這些問題,我向大人們詢問,又弄懂了一些更深層次的問題,這和當今社會上媒體曝光的一些社會弊病,比如經常聽到的“我爸是李剛”、“我老公是局長”,仗着家裏的某個親屬是某某局長、廳長,違法亂紀後沒有人敢把他怎麼樣,這些社會問題與我們新時代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倡導的公正民主法治精神背道而馳。

通過閱讀這本名著,不僅讓我學到了很多寶貴的文化知識,也讓我明白了在我們的成長過程中,每當遇到困難和挫折時,我們不能畏懼、退縮,相反,我們要像齊天大聖一樣,善惡分明,不畏艱險,敢於擔當,克服困難,勇往直前地去實現我們的人生價值。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3

如果問我,喜歡去書店還是二手書店?我會選擇二手書店。因爲就在捷運站附近的一條小巷裏,有間整齊又漂亮的二手書店,這間二手書店中有一個十分不起眼的角落,擺滿了只要十元的二手書。而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就是在那不起眼的角落中找到的。

“快點選好書,我們要走了!”媽媽催促着。我快速的掃視着十元二手書的`書架,最後,目光落在了一本謎語書上。就在我正要拿書的時候,媽媽又開始催我了,我不耐煩的回頭告訴她選好了,然後從書架上拿下那本謎語書就快步走向媽媽。“彩妝女孩……嗯,好。”媽媽看了看那本書,並將書交給店員。我才覺得不對勁,再仔細看了店員手上的那本書,是一本名叫彩妝女孩的書,不是我想要的謎語書,原來我拿錯了!

或許是緣分,讓我和這本書相遇了。當時,我並不知道這本彩妝女孩是個什麼樣的故事,同時也想着,十元買下的書應該不會很好看,所以不抱任何期待的開始閱讀這本書。結果,這本書竟然出乎意料的精彩,從書中的第一個章節開始,我便徹底愛上了這本書。有天夜晚,我因爲失眠於是決定看會書,沒想到自己一口氣就把整本書給看完了,再望向時鐘時,已經是午夜了。

至於我爲什麼對這本書如此着迷,可能跟我的生活比較有關係。我很迷茫,因爲自己總是時不時的撒謊,但隨着年紀的增長,我才意識到撒謊是不對的行爲,因此我纔開始很努力的改進。而這本書的故事,就是在講述書中的女主角習慣撒謊、依賴謊言,把生活搞得一塌糊塗,最後才發現原來真實才是最美麗的。看完這本書我有了許多的感觸,我開始思考爲什麼人會撒謊,以及謊言到底對我們的生活有什麼幫助,不僅激起了我對“說謊”這件事的好奇心,也讓我開始拋開謊言、面對真實。

每一次,不論是在學校還是在家裏,只要我遇到挫折或感到沮喪,靜下心來閱讀這本書,都會奇蹟般的擁有滿滿正能量,讓我能繼續以微笑面對煩心事。這本書還有一個極大的特點,那就是不僅百看不厭,而且每次重新閱讀時都會有不同的感受。

彩妝女孩,是一本很奇妙的書,能帶給人無窮的力量和正能量,還有積極向上的精神。我很感謝彩妝女孩,這本書陪我度過了重重考驗、層層難關,當然我更想感謝的是那間二手書店,謝謝它讓我意外獲得這本我最喜歡的書:彩妝女孩。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4

我是一個特別愛看書的人,從小便與書結下了不解之緣。聽媽媽說,我小時候只要一哭鬧,她便會遞給我一本書,我就會安靜下來,津津有味地翻看書上的圖畫。後來上了學,識了字,對書更是情有獨鍾。

從《安徒生童話》到《伊索寓言》,從《魯濱遜漂流記》到《西遊記》,從《十萬個爲什麼》到《上下五千年》,我都看的不亦樂乎。然而,在我讀過的衆多書籍中,最喜歡的卻是曹文軒寫的《青銅葵花》。

歌德曾說過:“讀一本好書就是和許多高尚的人談話。”《青銅葵花》就讓我聆聽了許多高尚的人說的許多感人肺腑的話。高爾基也曾說過“讀了一本好書就像對生活打開了一扇窗戶”。的確如此,《青銅葵花》就爲我的生活打開了一扇大窗,一扇我最喜歡的大窗。

一次不經意間,聽同學說到曹文軒寫的《青銅葵花》敘寫了人間最質樸最純真的感情,很值得一讀。於是便買來看了,沒想到第一回讀《青銅葵花》,我就流淚了。淚水像一條止不住的河水,不停的流,流在我的臉上,也流進我小小的心田,一直滋潤着我的心靈。

那是一個昏沉的天,我一人在家專注的看着《青銅葵花》。看到了青銅一家的酸、甜、苦、辣,也看到了世間最珍貴的東西——親情,然而,使我最感動,便是青銅和葵花看馬戲的那一段。青銅家的房子剛建好,一天,遠處的村落有馬戲團來表演於是青銅和葵花便一起興致勃勃地去看馬戲。那天,葵花騎在青銅的脖子看完了這場馬戲。看完了這段,我的眼淚直在眼中打轉,忽然間青銅好似來到了我的眼前,我看見他憨憨地傻笑着,吃力但卻高興地馱着妹妹,自己就幾乎什麼也看不到,而妹妹卻興奮地看着馬戲,全然不知馱着自己的'哥哥的辛苦。青銅對葵花的這種感情,可能是一般兄妹不會擁有的,更何況他們是血脈不同的兄妹呢?

讓我更爲感動的是青銅一家又重逢的那一段。與葵花分別了一段時間的啞巴青銅,竟然因爲見到了妹妹葵花而開口說話,可見親情的力量是多麼的偉大啊!它甚至能創造奇蹟。青銅一家雖然生活十分困難,但他們相親相愛、相依爲命。而我們生活優越,卻還是常常抱怨家人給予的關心、關愛還是太少太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不知什麼時候淚水已滑過我的臉頰。我流淚,爲青銅,爲葵花的不幸遭遇而流淚;我流淚,爲青銅,爲葵花的感人事蹟而流淚;我流淚,爲青銅,爲葵花至真至純的愛而流淚。

讀完這本書,我忽然覺得我的心靈好像被洗滌過了一樣,一下子變得純潔了、透明瞭。我想:也許這就是一本好書給人們心靈帶來的強烈感染力吧!《青銅葵花》就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因爲給我帶來感動,帶來快樂,更帶來震撼。願每一個人都能多讀書,多讀好書同時也能像我一樣幸福地擁有一本最喜歡的書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

說起讀書,有人喜歡《十萬個爲什麼》,有人喜歡《紅樓夢》,還有人喜歡《三國演義》,你知道我最喜歡什麼書嗎?我最喜歡童話故事裏面的《大拇指·湯姆》。這個故事的內容是:從前有一對夫妻,一直沒有孩子,那一段時間夫妻兩個每天都唉聲唉氣。

過了一段時間,妻子生了一個小男孩,由於他很像大拇指那麼大,所以夫妻倆給他取名叫:“大拇指·湯姆。”

在一段時間裏,那一對夫妻,整天陪伴在湯姆身邊。直到有一天,兩個陌生人在旁邊注視着,小聲嘀咕道:“如果咱們能得到這個孩子,把他作爲展品去各個城市展覽,那我們一定發財啦!”

於是他倆對湯姆的父親說:“我們倆想買你的兒子,請相信我們,他跟我們去比跟着你們好。”父親說:“我的寶貝兒子,勝過一切,金子銀子算什麼?”湯姆聽到這兩個陌生人想買他,他便偷偷沿着父親的大衣爬上他的肩上,對着父親的耳朵說:“把錢拿着,讓我跟他們走,我很快就回到你們的`身邊的。”

於是,父親便同意以一大塊金子賣給兩個陌生人,把湯姆交到他們的手上,讓他們把湯姆帶走了。

到了一天晚上,湯姆說:“我困了,放下我吧。”於是兩個陌生人,就把他放在前邊的小土塊上,湯姆趁他們不注意,溜進了廢棄的鼠洞裏。湯姆故意扯着嗓子叫,兩個人立刻跑過來,用手猛捅老鼠洞。可是折騰了好一陣,也沒有捅出來,只好放棄。

一天晚上,湯姆出來後找到一個蝸牛殼兒,在蝸牛殼裏睡着了,等醒了自己卻在一堆草叢中,這草正好是牛的午餐。於是牛吃草時把蝸牛殼也吞到了肚子裏,湯姆起來一看在牛肚子裏,害怕極了!就大聲叫了起來,廚娘聽到牛肚子裏有叫聲,非常驚訝。就把這件事告訴了老闆,老闆聽後就立刻讓廚娘殺了這頭牛。但是,新的災難又降臨了,一隻餓狼猛撲過來,一口把湯姆和牛吞到肚子裏。湯姆告訴狼他家有好吃的,給狼說出自己家庭的住址。到了家裏,排水溝裏有好吃的,狼吃得飽飽的,但想從排水溝裏出來,簡直比登天還難。

湯姆大喊大叫,把湯姆的父親吵醒。父親聽到狼的肚子裏有湯姆的聲音,酒拿來一把刀,一把斧子。正當父母想砍狼的肚子時,卻聽到湯姆在叫,他們高興的總算找到了兒子。爲了不讓兒子誤傷,就選擇用斧子來劈開狼的肚子。狼死了,他們急切地切開狼的肚子,把兒子救了出來。湯姆終於出來了,夫妻不停的親吻他,從此湯姆幸福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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