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衙門
【意思解釋】全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1861年初清政府為辦理洋務而設立的中央機構。初由恭親王奕fd46主持。主要職責是:辦理外交事宜,兼管通商、海關、海防、製造、路礦、學校等項事務。實際上成為清政府的“內閣”。1901年改組為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