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慰使
【意思解釋】1.官名。唐元和十四年,平淄青節度留後李師道,分其地爲三鎮,以楊於陵充淄青十二州宣慰使。此是臨時性差遣,不爲常制,見《舊唐書.楊於陵傳》。元代爲宣慰使司長官。至明清時不設於內地,而專設於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爲土司世襲之官。參見"宣慰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