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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故事散文的小说

   来源:古今学识馆    阅读: 1.2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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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是很多人心中不能抹杀的伤,想要从曾经的阴影中走出来,说是容易,但是真正要忘记前任和曾经的点点滴滴,也未尝是一天两天就能做到的事情呀!关于那些散文式的爱情故事你看过吗?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准备的爱情故事散文的小说,希望大家喜欢!

爱情故事散文的小说

爱情故事散文的小说篇一

初二那年,是第一学期,上官轩云转学到了我们班。这个小女子不简单,才来短短一个月时间,就和班上的同学建立起不错的关系。

这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女生。她长相甜美,对人友善,甜甜柔柔的话语让人如沐春风。老班也喜欢她,成绩好加上有礼貌,想讨厌她都难。我很奇怪,一个新来的转校生,怎么就人气这么高?

其实刚开始,我并不喜欢她,甚至还有点讨厌,她长得那么漂亮,对我是一种威胁。看她跟谁说话都灿笑如花时,我就暗自在心里想,这个女生真是轻佻。我在班上有个绰号“冰美人”,因为我对人比较冷淡,而且平时不爱与人交往,所以大家就这么叫我。我倒是无所谓,对人对事都不那么热心,只要成绩好就行了,至少不会被人说成“绣花枕头”。

我最看不起那种长得好看,笨得像猪的女生,占着自己有副好皮囊就不学无术,整天招蜂引蝶。我以为上官轩云就是这样的女生,要不,她怎么会才来一个星期就可以叫出全班同学的名字。惊叹她记忆力的同时,我也对她的用心不屑。

可是第一次各科的单元测验,我就被她吓一跳。除了语文外,其他各科居然都是满分。虽然我的成绩也很优秀,但跟她一比,还是“小巫见大巫”了。我长期以来独占鳌头的局面,一下被她打破。班上的同学欢欣鼓舞,一个女生还在嚷:“上官轩云太棒了!”看着我就生气,好像我没得第一,于她们是件大快人心的事。我就那么差吗?想想真有点悲哀。这个上官轩云像是有什么魔力,大家都愿意围在她身边,无论男女,一个个对着她时都笑得像朵花。

我的失落显而易见。被人超越、被人冷落的滋味并不好受,特别是被一个初来乍到的人比下去,更是窝火。可是没有人在乎我的心情,平日里,我习惯我行我素,对人爱理不理,身边没有要好的朋友。我板着脸,愣神地望着窗外蓝蓝的天空,心里五味杂陈。这个上官轩云真不简单呀,不仅长得漂亮,人缘好,小嘴甜,成绩还一级棒。看着众星捧月的她,我心里一阵酸,特别是一个平日里不受我待见的男生故意在我面前冷嘲热讽时,我委屈地趴在桌子上哭了出来。

教室里一下安静了下来,只有我抽泣的声音。我想大家当时都在好奇地看着我哭吧,居然没有一个人前来给我递张纸巾。后来回想起这件事时,我还觉得特难过,自己处世真是失败到极点了。那次唯有上官轩云过来安慰我,但当时我并不领情,心里正恼她。

我愤愤地对她说:“走开,少假惺惺。”她没走,我哭着跑出了教室。在教学楼的天台我哭得委屈又忧伤。

很久后,身边居然有人在说:“哭累了吧?歇会儿。”

我诧异地抬起头,见上官轩云正微笑地看着我,手里拿着一叠纸巾。

“擦擦吧,眼睛都红了。”她接着说。

“看我笑话吧?是不是很开心?”我一脸恼怒。

她静默地盯着我,一会儿后,说:“就因为一次成绩,你哭成这样?和你平时的风格不大像。”

听她说完,我的脸倏地涨红,低头不语。她又慢条斯理地劝慰了一阵,然后很自然地搂着我的肩膀。感受着从她身上传递过来的温暖,我有点难为情,因为自己以前对她的态度。从最初的抵触,到后来慢慢接受她,并且向她敞开心扉聊起自己,这个过程出乎我的意料,不得不佩服上官轩云的亲和力。在她面前,我很难坚持自己的冷漠和拒绝。

那次我们说了很多话,也知道了她的故事。原来她也曾有过和我一样不受人欢迎的过往,但她遇见了一个好老师。那个老师让她试着每天都微笑面对镜子中的自己,也面对身边的人。一段时间后,她见到了老师所说的那种奇迹,因为周围的人都开始喜欢她,而且对她友善热情。上官轩云要我也去试试,她说以后就会有无限的快乐了。

那个秋日阳光灿烂的午后,上官轩云旷了一节课,就为了陪我。我们的谈心成了我记忆中最深的一抹痕迹,因为我从那天开始,学会了微笑,学会了付出爱。我不仅收获了上官轩云的友谊,也渐渐赢得了身边同学的好感。我真的见到了她说的那种奇迹。班上的同学不仅对我好,还说我笑起来的样子像灿烂的向日葵。我再也不要板着一张脸生活了,能开心笑,多好。

初中毕业后,上官轩云随父母去了厦门。我们其他同学都上了不同的高中。每次老同学相聚时,我们都会第一个就聊起她,说她总是微笑的脸,说她无敌的好成绩,说她让人妒忌的超高人气。说到她,大家的情绪都很激动,滔滔不绝。虽然她只在我们班待了两年,但她绝对是班上最受大家欢迎和惦念的一个。

我知道,不仅是我,班上的很多同学都曾得到过上官轩云这样或那样的帮助、安慰,她不仅总能发现别人的优点,她还能帮助别人发现自己的优点。她就像一缕春风,永远回荡在我们美好而温暖的记忆中。

爱情故事散文的小说篇二

安七七在踏进尹瑞高中时就开始住校,今年她已高三。

最近女生宿舍来了个收废品的阿姨,她经常坐在台阶上。每当安七七和韩小朵路过她身边时,大妈都要用那地道的方言问上一句:“姑娘,有瓶子吗?”那声音颤抖着,有些虚弱。

安七七家在农村,本来考上省一中对她是件天大的喜事。但当时因为学费的事,父母没少低下头去求人,她深知父母的不易,也就更加珍惜这次求学的机会。三年来,她素面朝天,一头乌黑的长发飘飘然地披在身后,素气淡雅,泛白的长裙低低地摇曳着裙摆,诠释着青春的美好。

她和城里的孩子自是比不起的,韩小朵张口KFC,闭口阿依莲,七七听得目瞪口呆,她长这么大,只看过小朵拿回来的优惠券上那让人不禁流口水的美食,而味道,更是梦里也未曾品尝过的。再说了,她听说那汉堡套餐就几十块钱呢,几十块钱,那是她一个星期的伙食费。

两个星期后就是韩小朵19周岁生日。韩小朵最近忙着筹备生日宴会,每天回到宿舍倒头就睡。安七七看着小朵甜美的睡颜,不禁嘴角微翘。她喜欢有小朵这样的女生做朋友。韩小朵虽是富家女,却不傲慢。至少,韩小朵对安七七没有一点歧视。

安七七想着在小朵生日时送给她点小礼物,虽不贵重,但出于真心。但钱从何处来呢?

突然,她脑海中浮现出那个收瓶子的大妈。捡瓶子,卖瓶子,买礼物。安七七理清了思路,终于进入甜美的梦乡。

此后,天未亮时,安七七就轻手轻脚地下楼,借着晨曦微弱的光芒,搜寻瓶子的踪影。夜幕降临后,她戴着手套去翻垃圾桶,然后,把收回来的瓶子装进一个麻袋里。有时遇到熟人、同学,她也会下意识地别过头去,她不是嫌丢人,只是不想让同学看到如此狼狈的自己。从同学惊讶的表情中她读到了不解。但七七并不在意,更不会去怨恨。她心中所想的只是在韩小朵生日那天攒足钱,为她买那个自己早已看过好几遍的发卡。

她把这些天辛苦捡来的一大袋子瓶子送到大妈那儿,大妈数了数,正好350个,可令大妈奇怪的是:这些瓶子都很干净,像是被人细心清理过。

“姑娘,你从哪弄的这么干净的瓶子?”

“是我捡的,但担心您年纪大了,所以我就一并弄好了给您送过来。”

大妈笑着说:“真是好姑娘,这些是你应得的。”她把35元钱递给七七,热络地跟七七聊了起来,七七把她的小心思也跟大妈讲了。

韩小朵的生日宴会是在学校外紫夜KTV举行的,她化了淡淡的妆,穿了件紫罗兰色的小礼服,笑意阑珊。七七是在他们切蛋糕的时候进去的,“小朵,我来晚了,这个发卡送给你。”七七跑得有些喘,把紧攥在手里的发卡戴到小朵头上。那个发卡在灯光的映射下更显耀眼。

后来,在小朵陪七七去卖瓶子时,大妈念念叨叨:“你的朋友戴上你攒钱送给她的发卡了吗?那个女孩可真幸福,有你这么个好朋友。”

韩小朵这才知道,那个发卡是七七起早贪黑捡了三个星期瓶子才凑足钱买的。她紧紧地拉着七七的手说:“我们的姐妹情天荒地老。”

多年后,她们还记得那些瓶子里满满的爱,那是她们纯真友谊的见证。

爱情故事散文的小说篇三

十六岁的春日。班上开展了一次有趣的活动,为了让全班男女同学能够和睦相处,老师特设了下周一为女生节,要全班的男生为女生做一件好事,并且赠送一件有意义的小礼品。

我选了她,叶小花。一个在此时几乎被全班男同学遗忘的农村女孩。靠窗的角落里,她安静地低着头。当台上的我大声叫出她名字的时候,她猛然吓了一跳。全班男同学开始起哄,大笑。

那样的笑声里,我与她一同陷入了年少的尴尬。

我与她不同。我选择她,完全是出于仁慈,甚至,是一种对弱者的可怜。虽然,我知道这个词对于叶小花来说是那么残忍,可我想不出还有其他理由。她接受我,估计也是无可奈何的选择,因为大家都知道,除了我之外,不会再有第二个男生选她。

每一堂课她都听得非常认真,尤其是外语。而我,痛恨所有的科目,我和年级中甚至是全校不爱学习的坏学生都认识。我们一起通宵上网、抽烟;偶尔用拳头对着别人的鼻子出气;背书包去果园里偷果子,大口大口地吃完果子,把剩下的残碎放在上课起立时前排同学的板凳上……

几乎所有的坏事我都做过。我讨厌外语,以至每次考外语的时候,听力题还没有放,我已经把所有的选择题做好,就等着交卷的时间到来。

班上有一个规矩,每次期中期末考试后都要进行一次排位大调整。全班同学走出教室,按照考试成绩的先后一一入场,挑选自己想坐的位置。

我记得很清楚,那次叶小花的成绩排名第一。她在所有惊羡的目光中,缓慢地迈进了空荡的教室,朝着那个靠窗暗黑的角落走去。

坐定的那一刻,我不知道怎么了,感觉胸膛被什么东西压了一下,沉沉的。

她用略带惊慌的回答制止了老师:“我比其他同学都高,我坐后面也能看见,坐前面可能还挡到某些同学了。”

十五岁的清晨,一个极端讨厌外语的坏男孩,闻到了善良的味道。

我选了叶小花作为女生节对象的消息还是传了出去,在整个学校的坏学生联盟里传得沸沸扬扬。在厕所里抽烟的时候,雷明和一群高我一年级的坏同学过来问我,是不是看上了叶小花。我说:“你放屁。我就算看上一头母猪也不会看上叶小花。”

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很少发火。一看我那样子,都没话说了。最后,雷明撂下一句话走了。他说,叶小花就是一村姑,以后是要回家去种田喂猪的。

我的心里忽然有些难受。我知道,我和叶小花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可我为什么会难受呢?她回去就回去啊,种田也好,喂猪也好,我为什么要难受呢?

清早,老师在上面讲课,我歪斜着睡觉。睁开眼睛,正对着叶小花的位置。她紧捏着笔在“沙沙”地书写着。我的心猛然地有些酸楚起来,因为这时我才看到,她瘦弱的手背上长了几个大大的冻疮,她时不时地用手搓搓它们。

路过雷明家的服装店,我看到一双粉红色的,嵌有一朵小花的手套安静地陈列在柜台里。我硬是花9块钱把这双标价为32块钱的手套拿走了。雷明在身后一个劲儿地骂我,说我那手套一定是送给村姑叶小花的。我还是没回头。但在骑上自行车的时候大声说了一句:“我就是送给那村姑的,这手套是买给她跟我一起种田用的。”

雷明在后面没声了。我迎着急速的风,大声地笑。

叶小花戴手套的时候不敢看我。因为只要她一戴上那手套,班里最后一排的男同学就会大声叫嚷。我懒得去管他们,我才没时间理会这些凡夫俗子呢。况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送了她那双手套之后,她每次见我都要远远地躲起来。实在没法躲了,就脸红着急急跑开。

我开始以为是我太过敏感了,但时间一长,大家都习惯了。或许,是淡忘了这件事。

她从那时开始会主动给我送一些英语笔记,让我好好看。我接着,可我从来不会去翻阅那些东西。天知道,我有多么讨厌英语。

高考终于结束了,多年的读书生涯,包括那些我做坏孩子的经历,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

和一群朋友正准备大醉的时候,叶小花忽然出现在酒吧。褪去陈旧的布衣,一袭不同于往常的打扮使她看上去那么明艳动人。十七岁的年华,终是如一束阳光般穿透了我的瞳孔。

在场所有的人都保持着与我一样的惊讶,对于叶小花。

她对我说。“谢谢你当初送我的手套,很暖和。”我没说话,笑笑。

接着,她又调侃地问我:“说实话,你知道手套的英文怎么写吗?”

她明知道我讨厌英文,还故意问我这样的问题。我当时就回答她,所有的英文里面,我就知道写“I love you”,因为追女孩子要用。其他的,我一概不知。

大概,这就是我与叶小花的最后谈话了。

后来,我靠父母的关系进了一家电力公司做文秘。没几个月,实在适应不了低人一等的感觉,辞职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广告公司。

忙碌的社会生活中,我开始逐渐淡忘学生时代的一切,包括那个村姑,叶小花。

有时候想想,真的可笑。当初还说别人村姑,以后注定了回家种田喂猪。现在人家身在名牌大学,前途一片光明,怎么可能回家呢?

记不清是几年以后,我接到了一个关于服装和手套的宣传策划。因为时代的问题,传媒这一块都必须接触到英语,所以我不得不打开电脑查询起服装和手套的英文拼写。

Glove——手套。当这个简短的英文出现在电脑屏幕上时,我忽然懂了一些什么。那个不断将英语笔记借给我的女孩,那个遇见我就急急躲开的女孩,曾怀揣了怎样的一份热情。关于那双遥远的手套,当时,英文那么好的她一定知道,那手套的含义是什么。

Give love,给爱。我一遍遍地用英文轻读着,忽然想起那个骑着自行车的午后,大声说着要用那手套和她一起种田;想起,那日在讲台上大声叫着她的名字;想起,那日,她在最后的时刻褪去所有少女的矜持,问我手套的含义。凝思中,突然的领悟带着某种遗憾从脑海闪过,我是不是要弥补些什么?

我开始极力寻找叶小花的消息。终于,通过其他同学得知她已经结婚,我按照朋友给的地址找了过去。最后,在她家门前的一个餐馆见到了她。

她叫出了我的名字,我微笑着点点头,忽然无语。挽着身旁高大的男人,对于我的突然出现,她并没有半点儿的反常。

只是,她玩笑式地告诉我一句:“一定要把英文学好哦。”

回到家中,再看着那串被我反复抄过的英语单词,猛然地痛哭起来。那些难以言明的疼痛,连带着青春里的悔憾,一并沉重地流淌着。

连夜,我将手套广告的策划案交到了客户手里,客户代表一致通过。

天刚蒙蒙亮的春日里,整个城市的户外站牌、楼塔,都被一张同样的手套广告覆盖了。广告语是简单的一句话:手套——Giove——Give love——给你我的爱,温暖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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